捐精双盲的门槛,不仅仅是在捐精者与受者之间“不见面”,而是从准入,检测,保存,配对,信息保密都需要机构的控制。
很多人将双盲理解为谁都不知道源头,其实不正确。
捐精者不清楚精液最后用在哪一个家庭,接受辅助生育的一方也不知道捐精者真实身分。
但是人类精子库要了解捐精者的身份,检测记录以及样本流向,不然出现遗传风险或者管理事故,根本追不上来。
因此它更像“当事人间匿名,管理系统内可追溯”,并不是所有的环节都完全消除身份的信息。
这套制度直接的依据,主要是来自于此套制度《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还有相关的技术规范以及辅助生殖的规范,个人信息的保护还需要受到《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限制。
首先说捐精者的问题。
愿意捐,并不代表有资格。
人类的精子库需要按照现行的标准来对其做身份核验,健康状况的询问,既往的病史以及家族史的了解,以及精液质量,传染性疾病,遗传风险等相关的检查。
具体的检查项目,复查要求及保存程序,请以国家和省级卫生和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规定为准。
有的人卡在了精液质量,有的卡在了传染病筛查,有的人是病史,家族史或者材料真实性不够。
这并非是医院以印象挑人,而是要将检查结果记录在记录中,由专业人员进行复核,并根据精子库管理程序决定样本能否保存与使用。
样本并不是采集完毕就可以直接用于临床使用了。
精子库还负责编号,保存,质量管理及相关记录,保证样本和捐精者信息相匹配,并避免在不应接触的人中泄露个人身份。
具体的保存条件以及复核时间不能用工作人员的口头解释代替,需依据技术规范及机构内部的质量制度。
从实际的门槛来看,困难的不是一张化验单,而是整个流程要一致。

身份材料,检查结果,知情同意,样本编号与使用记录间,只要关键环节不对,就不能当作一般私人交易来处理。
受害者这边也不是拿了样本就完成的。
接受受精辅助生殖,一般需要在卫生健康部门批准的辅助性生殖医院中,由执业医师对就诊者的情况做医学评估,并做知情同意及相关病历记载。
是否有医学适应证,采用何种技术,是否需要补检,是医生当面评价的内容,不能用网络问答代替。
受访者可以知道机构可以提供的不是识别性的信息,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根据个人要求查询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单位或其他可以锁定身份信息。
双盲制度并不代表可以如选择商品一般指定捐精者,也不代表机构可以为满足外貌,学历等私人需求而突破规则。
真正要保存的是必须的医学信息,真正要限制的是能识别身份的信息。
这里最易被误解的是,“保密”并不意味着“永远没有人能够接触到记录”。
精子库和辅助生殖的机构以及依法负责监督、审查工作的人员,在权限范围之内可能会接触相关的资料,但是接触应当具备业务和法律的依据,并承担保密的义务。
当信息泄露或者样本错配或者记录失真的时候,责任不能用一句话“双方本身就是匿名”来推脱,机构还要按医疗质量的管理,个人信息的保护以及相关的监管要求来处理。
遗传的风险也无法消除双盲制度。
筛查可以减少已知风险,但不能保证将来出生的儿童完全没有遗传或者健康问题,所以知情同意需要明确制度界限。
如果有人说可以私底下安排捐精,让双方见面,提供所谓的内部资料,或者要求绕过检查,这已经不再是“双盲更加灵活”了,而是脱离了正规的人类精子库与辅助生殖系统。
非正规途径既不受到医疗质量的控制,也不受到完整身份核验,样本追踪以及隐私保护,一旦出现健康或者权益问题,追责与救济都很困难。
判断是否合规,不要听“保密”、“双盲”这几个词,而是要看机构有没有相应的行政审批资格,是否与正规的人类精子库以及辅助生殖的医疗机构相衔接,是否有正式的知情同意以及医疗记录;
具体规定各地执行情况有所不同,最后请以国家卫健委和省级卫健行政部门的现行文件及机构正式声明为准。
本文仅作为公益健康的科普,不构成医疗建议,任何医疗行为请到卫健委批准的正规医疗中心(人类的精子库)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