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精知孩子下落,一场伦理讨论。
这件事情不能仅以“捐精者是否有知情权”作为答案,因为了解孩子的下落,往往意味着了解受者的家庭身份,居住地,乃至学校与日常生活。
根据中国目前的人类精子库以及辅助生殖的管理制度,捐精者一般不知道受者和出生子女的下落情况,受者家庭也无法通过精子库知道捐精者的身份。
这并不是为了掩盖任何一方,而是双盲,保密与知情同意一起划定的界限。
捐精者进入人类的精子库之前,需要经过身份核验,健康检查,遗传方面的筛查以及知情人同意。
知情同意核心,不仅是同意供应冷冻样本,还包括知道精源在合法的辅助生殖中使用,个人资料及生物样本受保密保护。
受者家庭在接受供精的时候,也应该知道精源是来自有资质精子库的,供精需要进入正规的医疗机构诊疗过程,而不是个人和捐精者直接接触。
这两个同意不会产生一个“以后可以相互查找”权利。
伦理争端真正发生在三个利益上。
第一:捐精者好奇,情感变化与可能亲缘认知需要。
第二是受访者家庭的生活、隐私以及养育自己。
第三是孩子将来理解遗传来源,健康风险及身份信息的需要。
这三个都不是假的,但是不能将其中的一个愿望转化为查询另一个家庭的住址权。
知道遗传的来源,与知道一个人目前住在哪里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前者也许与家族病史,遗传风险评价及个人身份认识有关,后者则直接暴露自己信息。
基因资料、健康资料以及家庭关系资料都具有较高的敏感性,精子库不可以因为有人的好奇而将这些资料提交出去。
根据制度设计来看,双盲并不代表样本使用后无人负责。
人类的精子库要保留捐精者的筛查,样本的处理,冷冻的保存以及发放的使用等记录,供精医院也要按规定做好受者评估及病历管理工作。

精源的使用上限,捐精次数的上限,以及相关的质量控制,是为了减少同一精源过分扩散所带来的医学与伦理风险的。
若后来发现一个捐精者需要关注健康信息,合规处理主要是追溯已使用的精源,评估可能受到影响的医疗过程,并由有资格的机构予以必要的告知。
这里“追溯”指的是医疗安全体系,而非将子女地址交由捐精者。
同样,子女或者受害人家庭如果发生需要核实遗传健康的问题,也可以通过正规的医疗机构,人类精子库以及卫生健康的行政管理方式处理。
不可将医学关系扩大为私人见面,也不可以通过中介或社交平台或基因配对的服务找到当事人。
有人认为,子女长大后至少应该有机会了解自己遗传的来源。
这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道德问题,但与捐精者直接知道子女下落不同,方向不一致。
成年子女能否依法获取什么信息、需要什么条件、由什么机构提供?目前需要看国家与地方现行的文件、辅助的生殖机构管理制度和具体的事实,不能将国外开放式捐精的制度直接套入国内。
如果将来的政策调整,也要同时解决个人信息的保护,家庭关系的稳定,捐精者的承诺以及医疗追溯的责任,而非仅增加一个查询口。
另一个易被忽视的事实是,孩子并非捐精者“可以领取后代”,也并非受者家庭能够永久隐藏的东西。
孩子出生后,关于其身份教育与健康告知的规定,应由监护人根据孩子年龄,理解能力及专业意见慎重决定。
但是这样的家庭内部告知问题并不意味着精子库可以告诉捐精者孩子的出生、联系方式以及生活轨迹等。
如果有人说可以提供一个捐精者或者一个孩子真实的资料,首先想到的不是道德上的“帮助”,而是个人的信息泄露,非法买精和非法供精的风险。
无正规渠道无精子库资质,无完整筛查及冷冻样本的管理,也无可追溯责任链,出现健康或者隐私问题,双方都难以获得法律的保护。
如果疑似泄露,应当保留相关材料,向实际管理医疗机构或者人类精子库所在地的卫生健康部门反映,涉及违法的再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判断一个做法是否合理,可以先问两个问题。
它是为了解决必要医疗追溯,还是满足私人的好奇。
它是保护当事人,还是避开双盲,保密与知情同意;
只要答案是指向后者的,捐精者不应该知道孩子的下落,任何一方都不应该通过非正规的方式去寻找另一个人。
本文仅作为公益健康的科普,不构成医疗建议,任何医疗活动请到卫健委批准的正规医院(人精子库)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