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的人类精子库提供精子双盲保护,一次编码的设计。
双盲保护核心,并非使捐精者与受者双方成为“谁也无法查到的人”,而是使身份信息,冷冻样本以及供精使用的记录不能被一般业务人员或者受者直接串联起来。
在正规的人类精子库中,真正要防范的是没有授权的身份曝光、样本错位、记录被修改、供精使用超出管理界限。
所谓双盲,一般指捐精者不清楚精源最后用在哪一个家庭,接受供精者也不知道捐精者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但是人类精子库,提供辅助生殖方法的医疗机构与卫生健康部门并非永远“看不到”的关系。
当发生严重的医疗安全事故、依法进行调查或者需要追溯到精源的时候,经授权的管理部门可以依照规定调取必要的记录。
这也是一种保密与可追溯的平衡。
一个编码系统第一要解决的是编码对象是谁。
捐精者身份档案,筛查资料,知情同意书及随访信息,应在入库时形成受控号码。
冷冻样本,样本管,样本架,出库记,供精使用记,应以可追溯样本编码管理。
这里的一次编码并不是说只要贴上一个标签就可以结束,而是指编码生成,关联,复核与使用都受统一规则的控制。
编码应有唯一性,不可因样本转移,复检或调配而改号。
如果样品需要分装,复冻,转运或者进辅助生殖医院的话,原始编码与操作记录还是应该相同的。
最重要的关联表不可以放在任何工作人员都可以打开的地方。
按保密管理原则,直接的身份信息,捐精档案,样本信息以及受者使用的信息应分层保存,并设置不同访问权限
负责接受捐精者的人,不能因为工作方便而查看受者的资料。
负责样品发放的人员,也不应将捐精者的姓名直接交到受者家庭中。
医疗机构使用供精时,一般依据精源与样本编码进行核对,而非以姓名、口称或私人联系电话交接。
这一步看似机械,却是避免拿错样本的关键。
交接的时候需要核对的不仅仅是一个号码,还包括样本的状态,数量,保存条件,有效记录和相应的审批以及知情同意的材料。
如果编码不一致,包装破损,记录缺页或者样本状况异常的话,样本不能用“先用再补”的方法处理。

它应暂停使用,并由规定人员复核与记录。
样本由捐精者筛查,检测,冷冻保存,到复检,入库,出库及使用,每个关键环节都要留下操作者、时间与结果。
电子系统也应保留权限更改和操作日志,不要只留下一个结果,却看不出来是谁改过的记录。
纸质材料不能简单堆放在一般的办公室中,知情同意书,身份资料及供精记录都是要保护的。
个人信息安全法所提及的最小必要,目的明确以及安全处理,在人类的精子库中并非抽象的口号。
受害人签署意见的时候,应当包括供精的方式、保密界限、辅助的生殖技术的风险、信息的使用范围以及依法追究的情况。
捐精者的同意也不能仅仅是“同意捐赠”四个字,还应该明确样本的保存,检测,供精的使用,健康信息的管理以及必要的追踪等。
双盲并不意味着可以隐瞒应该告知受害人的医疗资料。
例如,医疗机构要告知接受辅助的生殖技术一方的必要信息,并按规定做好病历记录及医学评估工作。
但是这样的告知不应该是披露捐精者可识别的身份。
供精管理需要有数量与范围控制,捐精次数的上限、精源的使用的上限等要求,不能依靠工作人员的记忆来维持。
编码系统能够提醒同一精源已被使用到何种程度,在达到现行的规定或者管理限制的时候停止再分配。
受害者家庭也不可以自愿从个人手中购买或者接受精子,由于非正规渠道未经人类精子库的资质审查,捐精者的筛查以及样本质量的管理。
地下供精如果出现健康损害或者亲子、隐私问题,一般既没有可靠的检测,也没有完整的责任线。
正规供精包括人类精子库设立审批,日常质控,年检,伦理审查及卫生健康部门监督。
跨省调配不仅要看双方是否愿意,还要看现行的文件,机构的资质,运输的保存条件以及审批的记录。
具体执行由于地区与机构系统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是不能脱离双盲,知情同意与样本追溯的要求。
如果有人说可以让受害者提前了解捐精者的真实身份,或者说可以通过熟人把一个精源直接给个人,这不是正规的双盲机制
判断一个系统是否可靠,首先要看机构是否是经批准成立的人类的精子库或者有相应辅助的生殖技术资格的医院。
再看是否可以说明编码怎么生成,谁能解码,样本怎么交接,记录怎么留痕,出现异常的时候由谁来复核。
要是对方只说“绝对的保密”,而不说明监管,追溯和责任界限,反而要小心。
最后请以国家卫健委、省级卫健行政部门发出的现行文件及机构正式通知为准。
本文仅作为公益健康的科普,不构成医疗建议,所有医疗活动请到卫健委批准的正规医院(人精子库)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