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精后代相遇的概率难以给出全国通用百分比,但是可以先说清楚,正规的人类精子库制度设计是尽可能地降低这一偶然性,而非承诺绝对不可能发生。
这里所说的“相遇”一般有两层含义,一是用同一个捐精者精源后代在生活当中碰面,二是后代不知情的时候建立亲密的关系。
两种风险都与人口数量,居住地域,迁移情况,年龄结构和同一精源的实际应用范围有关,不能用一个简单的数字套在每个家庭上。
公开信息中也没有足够的依据支持一个固定的概率,个人在网上看的估算往往没有分母、地区以及时间范围,参考价值不大。
首先,精源来自哪里。
捐精者需在有资质人类精子库登记,健康检查及相关筛查,精子库依据人类的精子库基本的标准以及技术规范进行管理样品。
样本非捐精者交个人,也非受者自寻的“精源”,而是进入冷冻保存检测复核标识管理供精系统的。
人类的精子库设立审批,运行条件及质量管理受卫生健康部门的监管,具体项目及流程还需要看现行的文件和当地公开的要求。
捐精者与接受供精者之间实施双盲管理,医疗机构,精子库与受者不得通过非正规途径相互识别。
这种双盲并非是制造信息的真空,而是减少了个人接触,私下交易以及人为扩展使用范围的风险。
受害人签署同意书时,正规机构应告知供精技术基本流程,保密要求,可能风险和相应的权利义务等。
其次,同一个捐精者精源不能无限使用。
供精的管理规范将对精源使用的上限,捐精次数的上限以及样本的分配予以约束,具体数据请以国家卫健委、省卫健委发布的现行规定为准。
这个限制会直接影响到相遇的概率,因为一个捐献精子的样本使用得越多,后代之间的地理交集与社会交集的可能性就越大。
精子库保留捐精者资料,样本信息,检测结果,出库记录及供精信息,受精与移植由经批准从事人类辅助的生殖技术医疗机构负责。
医疗机构在使用供精的时候,要核实样本标识及受者资料,不能将精源当作一般商品随意更换。
对冷冻样品的接收,保存,运输及使用,也应有相应登记,复核及质量控制的记录。
也就是说,控制相遇的风险不是由工作人“记住一个人”来完成的,而是通过编码,档案,复核与权限管理来实现的。
跨省调配不能理解为机构间想调就调。

跨省调配,精源使用及样本流转,应按供精管理,质量管理及监管要求执行,具体执行有地区差异时请以主管部门及机构公布的文件为准
年检,质量检验,信息管理检验,伦理审查,承担着不同的责任。
年检主要是看机构是否一直具备相应的条件,质量管理看样本和操作有没有符合要求,伦理审查则是看涉及人医学活动是不是尊重受者,捐精者及后代权益。
如果有人避开人类的精子库,通过个人的直接供精,地下交易或者网络撮合受孕,风险不仅仅是“以后是否碰到”。
精源的来源,遗传健康的信息,检测的真实性,亲子关系以及后续的责任都无法确定,发生纠纷的时候也不受到正规辅助的生殖制度的全面保护。
对供精家庭而言,真正的误解是“保密”。
保密不代表档案不存在,也不代表任何时候都可以随便查看捐精者或者其他后代的信息。
它首先是保护捐精者,受者家庭以及相关出生者的个人信息,信息处理还需符合国家信息保护法的规定。
至于出生人未来因为医学需要的遗传信息,病史核对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应当由有权利的正规机构按照现行的政策和程序进行处理,不可以通过个人调查,网络曝光或者私下交换信息。
那制度能否降低概率?
不可以。
只要人群流动,后代会长大,求学,就业,建立家庭,就不可能排除现实社会中所有的偶然接触。
制度可以减少的是同一个精源过度使用,记录失真,跨机构失控以及个人私人接触带来的额外风险;
它也让出问题后有记录能查,有机构能追,有监管责任能落实。
如果有人说通过一个平台或者私人渠道能够提供更为可靠的精源,就应该提高警惕了。
判定是否合法,首先看是否为卫生健康部门批准的人类的精子库、辅助生殖医院,其次是否有正式的知情同意,样本编码,供精记录及收费凭证。
不要将“认识捐精人”、“能挑个长相”、“保证永远不会相见”当作优势,这些说法可能代表脱离了双盲与监管。
最后可以记住一句话,正规制度下降的是偶然,而不是承诺的奇迹。
具体办理的时间以国家卫健委、省级卫健行政部门及正规机构发布的现行规定为准。
本文仅作为公益健康的科普,不构成医疗建议,任何医疗活动请到卫健委批准的正规医院(人精子库)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