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精后代的相遇概率低,概率低并不代表可忽视
供精的后代在现实中相遇的可能性一般不大,但是这个可能性没有一个适合全国所有的家庭的数字。
它决定捐精者实际产生的后代数量,受者家庭的所在地区,子女的年龄以及生活轨迹,也决定了人类精子库的精源使用限制和记录管理情况。
因此,不能以“全国人口那么多,碰到的机会那么小”一句话将问题带走。
先说一下“相遇”是指什么。
一种:两个供精的后代在学校,工作或婚姻中自然认识,彼此不知道有共同生物学的父系。
另外一种是他们经商业基因测试、社交媒体或家族信息对比,发现有亲密关系。
前一种可能性较小,后一种会随个人信息入网数据库而变化,公开资料没有足够的依据提供一个可靠的百分比。
人类的精子库可以做的是不计算每一个后代是否会见面,而是尽可能减少同一个捐精者产生过多的后代的可能性,并将精源从采集,筛查,冷冻保存至使用的记录连接起来。
捐精的人进入人类的精子库之后,需要依据现行的技术规范来进行健康、生殖健康以及相关的遗传风险的筛查。
合格精源一般采用编码管理,冷冻样本不可口头交接,使用时也需核实身份信息,样本信息及相关审批记载。
供精医院使用精源需要遵守供精的管理规范和人类辅助的生殖技术要求。
这里的关键不是一个工作人员的记性好不好,而是样本,捐精者与受者之间应该通过可追溯系统建立相应关系。
精源的使用上限以及捐精次数的上限,目的是控制同一个捐精者后代的规模。
具体上限,统计口径及执行方式,取决于现行的国家文件和省级的卫生健康部门的管理规定,不能用网络文章中的一个数字代替所有的地区规定。
人类的精子库还需要进行设立审批,资质管理以及年检等监管工作,包括质量控制,档案保存及伦理审查等。
跨省调配不是个人或者机构之间随便转移精源,要按照现行的监管规定办理,不可以通过所谓的内部渠道避开管理。

双盲与保密制度也很重要。
一般情况下,捐精者不知受者是谁,受者也不知捐精者是何人,医疗机构并不会将双方的身份直接交付给对方。
知情同意的文件将说明供精的性质,保密安排以及可能涉及到的权益边界,受者应当在正规辅助的生殖机构中完成相应的程序。
这样的安排保障了捐精者,受者家庭及出生子女隐私,但也带来了一个现实的限制。
若两个供精的后代在社会中有交集,医疗机构不得为替他们认亲而主动透露捐精者或者其他家庭信息。
这并不是出现问题就可以调取所有的档案,而是受到隐私保护,个人信息保障以及医疗档案的管理要求的约束。
有人会认为,因为碰面的概率小,管理不用花太多的钱。
我个人认为,这个判断忽视了概率和结果不一样。
即使发生的可能性很小,若无精源使用限制、样本追溯及跨机构监管,个别捐精者后代数量可能失控。
后果不仅仅是“见面尴尬”,还包括亲缘关系误解、婚恋中近亲风险评估、出生子女的知情需要和多个家庭对于隐私和身份的不同期望。
因此,监管关注的不是是否永远不会再相遇,而是让相遇的风险处于可以管理的范围之内,在发现异常线索的时候能够追溯到来源。
家庭也别将“匿名”视为所有信息永远不会被技术识别的东西。
若个人主动上传基因信息,家庭关系或者出生背景至第三方平台,信息传播可能超过人类精子库本来的医疗环境。
这并不意味着可以用非正规的方式找捐精者或者其他后代,地下供精,个人直供精,非法买精源既无正规筛查保证,也无完整医疗隐私保障。
在确定供精是否合法的情况下,需要查询医疗机构以及人类精子库有无相应资质,并询问其是否知情同意,样本编码以及精源的使用记录以及隐私保护。
若发现机构要绕开双盲,隐瞒真实的身份,私下调用冷冻样本或不能说明精源的来源以及使用登记,则不应以“概率很小”为继续办理理由。
具体执行请以国家卫健委、省级卫健委发布的现行规定为准。
判断一件事情,记住一句话就可以了:低概率只代表不必害怕,不能代替精源的使用上限,捐精次数的管理,样本的追溯以及正规的监管。
本文仅作为公益健康的科普,并不构成医疗建议,所有医疗活动请到卫健委批准的正规医疗单位(人类的精子库)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