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需要进行存精评估的时候,往往并不是已经发生精液异常,而是治疗的方案可能会在短时间内影响到生精的功能。
确诊肿瘤之后,如果后续可能会涉及化疗,放疗,部分手术或者其他生殖毒性治疗,应尽早将生育力保护列入知情同意与转诊讨论中。
这不代表所有患者都要存精,也不代表存精会耽误抗肿瘤的治疗。
关键是不要等到治疗结束了,才第一次问精子是否可以使用。
临床上最常被忽视的早期信号,是医生在谈论治疗方案的时候提及可能会影响睾丸的功能,精子数量,精子质量以及今后的受精能力
这些提示一旦发生,患者就需要向正规的医疗机构提出是否需要做生育力评估,以及当地是否有合法的冷冻样品服务。
有些患者认为没有症状代表精子没问题,这个判断不可靠。
肿瘤自身、全身状况以及即将开展的治疗,可能会影响精液的检查结果,是否可以取样和保存,需要执业医师根据病情做出判断。
另外一个信号:治疗时间已确定,留给术前估计的时间较短。
存精不是将样本交由一个个人保管,而是需要身份核验,医学评估,知情同意,样本处理,编码与冷冻保存等过程。
若患者已获得住院安排,化疗或者放疗计划,或医生明确表示治疗需尽快开始,则不应将生育力保护视为以后再谈的事宜。
具体是否能在治疗之前完成,取决于疾病的状况,治疗的紧迫性,取样的条件以及机构的流程,不能用网上的经验代替现场的判断。
这里还要区分人类精子库与辅助生殖医院的职责。
人类的精子库负责精源的采集,检测,保存以及供精管理工作。供精精源受到双盲,知情同意,保密以及精源使用的上限等制度限制。
肿瘤患者存在的是自身的精子,一般应当由卫生健康部门审批相关的医疗机构或者符合规定保存的机构按照当地的流程来办理。

患者自身存在样本不代表捐精,也不代表进入了供精系统,不能将捐精者筛查过程简单地套用于患者。
同样,所谓的精子库是有冷冻设备的,并不代表它有开展相应服务的资格。
判断机构正规与否,取决于是否为卫健部门批准医疗机构或者人类精子库,服务范围与批准项目是否相符,是否具备正式知情同意的文件以及样本管理的记录。
在办理的时候,患者一般会告诉你保存条件,样本的使用范围,保存管理,终止保存或者转运要求,以及将来用于受精的时候还需要经过什么辅助生殖的程序。
这些内容需要写入知情同意以及相关记录,而非仅仅依靠口头的承诺。
样本标签,身份信息及使用授权要相互核对,个人健康资料受个人信息的保护以及医疗隐私的规则限制。
若患者未成年,或因病情不能独立做出相关决定,还涉及监护人,伦理审查以及医疗机构的内部程序,不能自行代签。
最常犯的错误是,“先治疗,然后再看”是默认的安排。
部分治疗会对生精功能产生时间性影响,治疗一开始,后续是否能取得合格样本,并不能确定。
但是也不能因担心将来生育而擅自停止、推迟或者改变肿瘤的治疗,治疗顺序需要由肿瘤专科及相关的生殖医学专家共同评定。
问题出在哪里,往往不在于是否有存精技术,而在于肿瘤诊疗,转诊与样本管理间衔接得是否够早。
患者可以问三个问题,治疗是否会影响生育力,是否要在治疗之前做好生育力的保存工作,需要到哪家经过审批的机构去办理。
如果对方仅承诺“肯定可以保存”而不说明资质,知情同意及样本去向的话,就应该警惕。
如涉跨省调配,样本转运或以后使用,需按现有供精管理及辅助生殖的规定办理,不得通过非正规途径自行转移。
判断是否处于存精的早期阶段,并不是看网上所谓的“出现什么症状”,而是看是否已确诊、是否将接受可能对生精功能产生影响的治疗,以及正规的机构是否已开展生育力评估
具体程序与材料请以国务院卫生健康委和省级人民政府发布的现行规定为准。
本文仅作为公益健康的科普,并不构成医疗建议,所有医疗活动请到卫健委批准的正规医疗单位(人类的精子库)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