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精保存的最易被误解之处在于将其视为“先将精子存入精子库,以后任何时候都可以拿出来使用”。
它实际上是一个由正规医院评估,采集,冷冻和管理生育力的保存计划,能不能做,存在哪里,以后如何使用,都取决于机构资质和个人情况。
先区分一件事,自精保存而非捐精。
捐精者供精项目用的精源受供精管理的规范,双盲,知情同意,精源使用的上限以及捐精次数的上限等制度限制。
自精保存样本原则上应对本人,后续使用也应与本人及配偶辅助生殖的安排相衔接,不能因样本冻在一个液氮罐中而与捐精样本混淆。
现实生活中提出自精存在的人,常见原因是即将接受有可能对生殖功能产生影响的治疗,需要长时间离开,暂时没有生育条件,或已经发觉精液质量有变化。
这些因素仅仅是就诊背景,并不代表机构可以直接批准保管。
工作人员一般首先核对身份,了解保存的目的和以往的情况,然后由有资格的执业医生评估是否适宜采集与冷冻。
涉及肿瘤的治疗,手术,用药或者其他疾病时,具体的时机需要由相关的专科医生以及生殖医学的医生共同决定,不能依据网上经验来决定。
正式办理之前,要问清楚这个服务是谁提供的。
有的人首先想到的是人类的精子库,但是人类精子库主要负责捐精者的筛查,精源的制备,保存以及供精管理,并不是所有的精子都接受个人自精存放。
有的自精保存由卫生健康部门批准的从事人类辅助性生殖技术工作的医疗机构承担,有的地区由具备条件的机构合作完成。
因此不能光看名称中是否存在“精子库”,还需要看精子库的资质、设立的审批范围以及该机构公布的服务内容。
机构是否承认自精保存,样本是否用于以后辅助生殖,以及转运与使用由谁来审核,都应当在签署文件之前问清楚。
采集前通常需要身份确认,病史询问,必要实验室检查及知情同意等。
检查项目及时间安排应以现行的技术规范和机构流程作为依据,不能将网上流传的一个清单视为全国统一的标准。
样本采集一般在机构指定独立的区域完成,工作人员按照内部程序编码、复核及登记。
这一步看起来平常,其实是防止样本不对称的关键。
样本管,记录单,电子系统间要互相核对,冷冻后也要复核记录,不能个人自己贴标签,带回家里保存或交由私人中介运输。

冷冻保存不代表质量永远不变,也不代表解冻后一定可以受精。
冷冻与解冻可能会影响一部分精子活动的能力,最后是否可以使用,取决于样本本身,解冻后检测结果及后续使用的辅助生育技术。
机构可根据流程设定复苏评估或者留样安排,但是任何人都不可以提前确定成功率。
我个人认为办理时最应该关注的不是宣传中的“长久保存”,而是样本的身份以及未来的使用条件是否写明。
在知情同意书中一般会涉及到保存目的,保存期限或者续存安排,费用,样本状态的变化,终止保存,死亡或失联之后的处理,信息保密方面的责任。
不同机构合同文字有差异,不能仅听窗口人员说“以后可以随时使用”。
如果将来更换了就诊机构,样本是否跨省调配,取决于两边的机构是否有相应资质,是否完成了审批或备案的要求,以及现行的监管文件关于冷链运输与交接记录。
不可以因为样本是自己的,就自己联系物流或者个人带冷冻样品跨省。
跨省调配不当,可能影响样品质量,也可能导致责任链不可追溯。
保存期间要问清联系方式的变更,续费提醒,年检或者机构状态的变化由谁来通知。
这里所说的年检,更多的是对机构的资质、设备以及质量管理的安排,而非要求保存者每年做一个固定的检查。
若机构调整,正规处理应有样本清点,记录留存,风险告知及合规交接,而非让当事人自寻下家。
自精保存的样本还涉及敏感的个人信息以及生殖健康的信息,机构应当按照个人的信息保护法和医疗隐私的要求收集、使用、保存。
除本人的授权、法律的规定或辅助的生殖诊疗有必要外,机构不得随意将样本身份,检测结果及使用情况告知他人。
以后使用样本的时候,也不是拿保存凭证就直接拿走。
一般需要由开展辅助生殖的正规医疗机构重新核实身份、婚姻以及知情同意等资料,并依据人类辅助生育技术规范进行医学评估与操作。
具体还要看当地的文件和机构的流程。
判断自精保存的安排是否可靠,可以看四点,机构是否具备公开审批资质,合同是否写明样本的归属以及后续使用情况,采集冷冻的交接是否全过程留痕,再看是否出现转院失联或者终止保存的情况。
只要承诺避开知情同意,跳过筛查,个人直供精,或私下买卖与调配样本,都不是合法的自精保存途径,也不受法律的保护。
本文只是公益健康的科普,不构成医疗建议,所有的医疗行为请到卫健委批准的正规医院(人精子库)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