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引起争议的是,并非“合格”这两个字本身,而是人们将样本合格,捐精者合格与最后使用安全混为一谈。
在人类的精子库中,精液检验合格样本的筛选,一般是对精液的质量,冷冻复苏的效果,传染病的筛查以及相关资料的综合判断,而不是仅仅看一个化验单。
有的人认为,只要精子数目和活力满足要求,就应该进入到精源库。
也有人担忧,检查合格仅仅是当时合格,不能说明供精绝对不存在遗传或感染的风险。
两种担心都是有道理的,但是对应的是不同的环节。
首先来谈谈第一层争议,即“合格标准究竟看什么?”。
人类的精子库接收到的不是一般体检的精液,而是经过采集,实验室处理,冷冻保存,以后用来辅助生殖精源。
因此,筛选不仅要看精液外观,也要看一次精液的正常结果。
依据人类精子库的基本标准以及技术规范和供精管理的相关要求,机构需要根据捐精者的健康状况、病史及家族史调查,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传染病筛查和精液质量评价做出判断。
精液质量也不是单项指标,而是包括精子浓度,活力,形态和冷冻复苏之后的表现等。
争议常常出现在这里:一般人看报告的时候,往往将某一个数值较好地理解为“这样子一定合格”,而精子库判断是综合的。
同样,一次结果不好,也不一定意味着这个人永远捐不完,具体还需要看复核,重复检测以及机构按规范做出的总体评估。
第二层争论,是“合格”是指捐精者还是指某个冷冻样品。
两个概念不可以互相取代。
捐精者经过初筛,只能表明他进入后续的评估或采集过程具备条件,并不代表他所提供的所有精液都能够达到使用的要求。
一个样品在采集之后需要实验室检测与标识管理,必要时还需要观察处理,冷冻和复苏之后的质量状况。
有些样本的鲜精状态看上去还可以,但是冷冻复苏之后活力下降或达不到既定的使用要求,就不能简单地“捐精的合格”。
反之,一个样品当时达到了技术要求,并不意味着可以避开感染性疾病的筛查,身份的核验以及资料的复核。
人类的精子库采用双盲、保密以及样本编码的管理方式,其目的是将样本,捐精者的资料以及受者使用的环节分开进行控制,避免错配与人为干预
这里的争论还包括复检的时间和结果的变化。

传染病的筛查有窗口期,机构不会仅仅通过一次检测就将所有的风险归零,而是依照现行规范进行筛查、保存与复核。
具体的检测项目,复检安排以及放行条件,请以国家卫健委和省级卫健行政部门的现行文件及机构规定为准。
第三层争论是筛选是否严格、“不可使用”是否会成为对捐精者或者受者的不公正。
精子库的选择并非越宽松越好,因为供精样品面向的是不一样的受者家庭,或许还涉及到受精,胚胎形成以及后代的健康。
但是筛选也不能根据工作人员的个人喜好扩大条件,也不能因外貌,职业,地域等和医学和管理相关的因素随便排除。
机构应依批准的技术标准、伦理审查规定和供精管理规定开展工作,并向捐精者作知情同意的说明。
在涉及遗传病历、个人健康信息及生殖信息的时候,还应当遵循个人信息的保护以及医疗隐私的要求,不要为了“挑选更好精源”公开捐精者的身份。
受访者家庭关注的一个常见问题是,为何不能直接了解捐精者的更多信息,或为何不指定一个捐精者。
这并非样本筛选人故意隐瞒,而是双盲保密伦理管理制度的安排,是为了避免与受害者建立私密关系,也避免将精源选择转化为商业化交易
另外一个误解是,将“合格的样本”理解为“未来出生孩子不会有健康问题”;
医学筛查可以减少已知风险,但不能保证排除所有的遗传、发育及妊娠风险。
因此,精子库同时负责捐精次数的上限,精源的使用上限,样本的追溯,异常的信息报告以及必要暂停使用的措施,而非筛完一次就一直不管。
如果以后发现与样本有关的重要的健康信息,机构应按供精管理与监管要求记录,报告,复核或禁止使用。
人们也常将医院辅助的生殖中心精液检查和人类精子库供精样本的筛选结合起来进行比较。
医院是针对具体患者进行诊疗判断的,精子库则是针对供精者准入,样本质量,冷冻保存以及公共管理的责任,两者的目的不同,合格门槛无法直接相比。
判断一个样本的筛选是否正确,不能仅仅问“是否合格”,要看机构是否有精子库资质,是否经过了设立审批,是否按照供精管理的规定完成身份核实、知情同意,检查复核以及样本的追溯。
还需看样本是否经过正规供精程序进入经批准辅助生殖的机构,而非个人直接供应或者通过非正规途径流转。
非正规途径无可靠检测,冷冻,复核及责任追踪,健康风险与权益不受法律保障。
若对筛选结果存在疑问,最有效的判断方式是先区分争议是捐精者准入,单份样本的质量,感染筛查,还是后续的使用管理,然后向有资质的精子库或者经过审批的辅助的生殖机构核实现行流程
无法确定的具体标准,不要用网络表格或者个人经验代替当地机构的现行标准。
本文仅作为公益健康的科普,不构成医疗建议,任何医疗活动请到卫健委批准的正规医院(人精子库)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