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率低本身并不是一个完全的结论,首先要问清楚是捐精者的初筛通过率,还是精液样本的检测合格率,或者冷冻复苏之后仍可供精的样本的比例。
这几个步骤的分母不同,放一起比较,结论容易走偏。
人的精子库收到的不是一个普通的体检样本,而是进入供精系统,经过筛查,检测,冷冻保存与复核的精子。
争议首先是标准是否定的过严。
捐精者一般需要健康史询问,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测,遗传评估和知情同意,具体项目依据现行精子库的基本标准及技术规范来执行。
其中的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都可能会影响资格,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个人生育能力就会被医学上认为是“差”。
人类的精子库标准,服务对象并非捐精者本人,而是供精家庭及未来出生子代。
因此,筛查将传染病风险,明显遗传危险,精液质量不合格以及不能完成随访等纳入考虑。
有人认为,现实中有的人只是检测不合格,就被归为“不合格”,标准太机械。
这个质疑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精液的指标受禁欲时间,近期发热,作息,采集过程以及样本处理的影响,单次的结果不能等同于长期的状态。
但是精子库不能将一次不合格的样本直接作为合格的精源来使用。
制度一般会安排复核,补充检查或者由专业人员进行评估,是否继续进行流程,需经批准精子库按技术规范及内部质量要求来决定。
第二个争论是:人不合格和样本不合格常被混淆。
一个捐精的人可能做了前期评估,但是一次精液样本浓度,活动力,形态或者冷冻复苏未达到供精标准。
这表明该份样本未达使用条件,并不意味着捐精者本人全部的生殖能力有问题。
相反,样本实验室的指标看起来还可以,捐精者可能会因为健康史,感染筛查,遗传的风险评估或者资料真实性的问题而无法继续。

供精管理标准规定精源可追溯,双盲与保密也规定身份信息不得以个人交易代替正常管理。
因此,精子库不应该为提高表面的合格率而将不完整的资料、异常的结果或未复核的样本进行供精。
第三个争论来自于统计口径与流程的损耗。
有些宣传材料将报名人数作为分母,有些只统计采集完毕的人,有些统计进入冷藏保存的样本,有的统计经复苏检测可用于临床的冷冻样本;
由报名到最终使用,中间的每一步都会有退出,复检未通过,样本质量不够,随访不完整以及管理要求的变化等情况出现,最后的比例自然会明显地偏低。
冷冻样本需要满足保存、复苏以及后续检测质量要求,不能以采集当天的状态代替最终使用的判断。
这是“采集的时候看起来很好,最后却无法供精”最常用的制度解释,并不代表设备失灵或者有人故意取消样本。
还有人将不同地区,不同阶段数字横向比较,也是不妥当的。
各地的人类精子库设立的审批情况,服务范围,招募对象,检测安排以及年检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公开的数据也不一定采用同一的统计方式。
没有统一的分母与时间范围,单从一个百分比来看,难以判断是生物学的原因更多,还是流程的管理更加严格。
真正要警惕的是,合格率低的结果本身,而不是机构是否明确筛查标准,检测结果及退出原因。
正规的精子库应在知情同意中说明主要过程,并保护捐精者的个人信息。
供精医疗机构还应当在获批范围之内使用精源,遵守精源的使用上限,捐精次数的上限以及相关的追溯要求,不能直接供精,也不能通过地下渠道来补充所谓的“短缺”
跨省调配并非机构间自行转运才算合规,需按现行监管规定办理。
如果有人以“合格率高”销售私人精源,或承诺可以绕开感染筛查,双盲及冷冻复核,风险不在效率高低,而在精源来源,疾病传播以及亲子关系的管理失去法律保障。
一般人判断一个数据时,首先看其统计的是人,样本还是最后可用的精源,然后看发布人是否为经批准的人的精子库或者相关的卫生健康机构。
还要核实是否说明了检测阶段,统计时间以及现行标准,不能仅仅被一个低或者“高”字所带走。
本文仅作为公益健康的科普,不构成医疗建议,所有医疗活动请到卫健委批准的正规医院(人精子库)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