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高门槛一般不是一个全国统一的,可以随意豁免的法律界限,而是人类的精子库招募与筛选供精者的一个条件。
真正的能不能算是例外,要看这个门槛在什么文件中,再看它是硬性排除的条件,还是招募阶段综合评价的指标。
如果仅仅在网上看到一个人的精子库公布身高要求,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所有地区都是一样的,也不能根据这个推断有一套全国通行的“破格程序”。
这件事最易误解的是,将身高与遗传风险,传染病筛查,精液质量置于同一层次。
依据现行制度,人类精子库招募供精者,筛查,检测及保存需依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管理规定、基本标准及技术规范进行。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相关部门的审批与监督工作,具体的招募和医学筛查工作由获批开展业务人类精子库负责。
因此,身高门槛第一是机构招募标准,而非个人约定的条件。
有些机构将身高设为初筛条件,用于在有限招募资源下的基本匹配与人群筛选;
这种条件也许出现在公开的招募说明,体检须知或者内部的工作流程中,具体的表述和执行的尺度各地不一样。
但只要通过正式筛查,身高不能代替医学检查,也不能因身高达标而超过传染病,遗传病,家族史及精液质量等重要项目。
相反,身高没达到一个招募条件,并不代表这个人一定有疾病,也不代表他的人格或者生育能力出问题。
那所谓的例外由谁来批。
如果门槛是国家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规定的排除条件,一般工作人员,咨询人员乃至一个医生都无权自由放宽。
若门槛仅为某人类精子库根据招募需求设置筛选条件,是否需要进行进一步评估,则由该精子库依据本机构公开的规则及质量管理的程序进行处理。
对于医学判断的一部分,需要执业医师到正规机构去完成,涉及伦理与受者权益的问题,还需要按照机构的伦理审查以及知情同意的制度来办理。
这里的进一步评估并不意味着一定会成为供精者,只是说不能用一句口头的承诺代替完整的筛查。
人类的精子库还要存放供精者的资料以及检测记录,对供精行为进行身份管理,保密管理,信息追溯等工作。

因此,工作人员要是说“可以特别处理”,当事人应该问这句话是哪一个现行的规则,谁负责审核,最后会留下哪些书面记录?
无文件依据、无正式受理、无检测记录的口头例外,基本不算合规例外。
有些人将身高门槛与“后代必然遗传身高”联系在一起,这种说法太过简单。
身高是受多种因素的复杂性状,供精筛查并不是为未来子女的身高提供保证,也不是以一个数字做出遗传风险的判断。
人类辅助的生殖技术自身也不能包装为依据个人喜好选择特点的服务。
人类辅助的生殖技术的管理办法以及相关的技术规范要求医疗机构,人员资质,知情同意,医学指征和资料保密。
对供精者与接受供精者的夫妇,机构之间还应当遵守精源的使用、信息的管理以及防范近亲婚配的风险等制度。
这也是为何个人不能脱离人类精子库直接给一个家庭供精的原因。
地下的供精或者个人的买卖精源,不会因双方签订协议而成为合法的医疗行为,相关的健康风险,亲子关系的争议以及隐私的泄露也不受到正规制度的保护。
如果有人用“有关系”、“可以走内部的名额”或“只有一点身高可以保证通过”来收费,风险不在是否真的可以放宽,而在于对方或许根本就没有合法的处理权。
遇到这样的情况,不要将材料交由非正规的中介,也不要提供和筛查无关的私人隐私。
可向所在地的省级医疗保健行政部门咨询相关的人类精子库能否开展业务,并通过正规途径反映违规招募,收费或者买卖精源问题。
对于普通人而言,判断是否有例外,首先看三件事情。
第一看身高要求是国家现行的文件,还是具体精子库公开招募的条件。
第二、看所谓的例外是否被获准机关正式受理,并经医生评估及必要内审。
第三,看机构是否还要求完成所有筛查,知情同意,保密与资料管理。
只要对方要求跳过检查,保证通过,或要求私自交钱处理,就不要将其视为例外,这通常是离开正规制度的征兆。
本文仅作为公益健康的科普,不构成医疗建议,所有医疗活动请到卫健委批准的正规医院(人精子库)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