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的流失边界,并不是有人离开,而是离开是否被组织失误逼出来。
志愿服务从来就不是终生的承诺。
志愿者可因时间,家庭,工作或对项目的判断发生改变而停止参加,这并不意味着项目失败了。
真正要问的是,组织是否将退出的成本都交给了志愿者。
如果招募的时候说每周都参加一次,实际上临时叫连续值守,如果报名的时候承诺有培训,到了现场让新人独自做高风险的事情,流失就不再是个人的选择。
这件事情要分三层来看。
第一层关系界限。
按现行规定《志愿服务条例》志愿服务有自愿,无偿,公益等特点,组织者应依法进行招募、培训以及服务安排工作。
志愿者并非由组织无限调动的人力。
报名参与一次活动,不代表同意长期等待。
加一个群不代表同意公布个人信息,也不代表接受一切与原服务无关的工作。
组织如果将“有爱心”说成必须服从、“公益”说成不能拒绝,就是在消耗自愿的基础。
有些项目将退出者视为不负责任,这样的评价本身就改变了关系的性质。
真正合理的做法是提前说明服务内容,时间,地点,风险,联系人及退出方式,临时变动则让志愿者再确认,而非默认其必接受。
第二层为管理界限。
志愿者的流失往往并不是由于工作太辛苦,而是规则一直在改变。
今天说只要签到,明天要求考核。
现场没有确定负责人,出了问题让志愿者自行解释。
有人分配任务,无人负责安全,投诉及突发事件。
这样的组织最容易将人员流失误解为“年轻人无耐心”。
其实,志愿者可以忍受辛苦,但很难长时间忍受不透明与不尊重。
《志愿服务条例》要求有关组织给予志愿者必要的条件,进行相应的培训,在服务过程中维护其合法权利。
这并不是要求每一个公益项目必须如同大型机构一般设置完整的部门,而是说,涉及到人身安全,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以及专业服务时,不能仅凭热情填补。
例如进入医院,养老机构或灾害救助现场,组织至少要确定谁可以安排任务,哪些事情要由专业人员来处理,发生意外后告知谁。
培训记录,服务记录,以及必要的安全提示,也不应仅限于口头。

如果服务包括姓名,联系方式,健康状况,家庭状况等信息,收集和使用要符合个人的信息保护基本规定。
不能因参与公益而随意将志愿者与服务对象资料随意发送到群里,做宣传或交由无关人员处理。
第三层为责任界限。
志愿者不会因无偿服务而自动承担所有风险。
同样,组织也不可以因为出现问题而简单地将责任归咎于一个临时的参与者。
具体责任取决于谁招募,谁安排,谁提供场地,谁拥有专业权限,以及事前是否完成告知与必要的保障。
如果服务内容长期固定,组织将持续管理时间,地点,方式,并以报酬为对价,则不能仅看名称是否为“志愿者”
是否是劳动关系,要根据实际的用工情况,由有权的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据事实判断,不能单凭一个志愿者的登记表来决定。
反之,不能因志愿者参加了几次活动而将公益组织当作用人单位来看待。
这也是为何,判断流失不可以只看人数的曲线。
项目每次都会有人离开,不一定有问题。
如果任务是一次性的,退出率高也不奇怪。
若老志愿者愿在项目结束之后再次报名,或能说清楚自己为什么退出,则表示流动可能是正常的筛选。
相反,短期内大量退出,退出原因主要是隐瞒风险,临时加码,管理者羞辱,信息滥用或出事故无人处理,应检查组织过程,而不是先责备志愿者。
我个人认为,最容易被误解的是稳定。
志愿者留在,不代表服务好。
有人留下,是因为已投入很多时间,担心退出后会被指责或没有拿回自身的资料与证明。
这样的留下不是真正参与稳定的。
组织可以回访,但不能以道德压力逼迫人表态,也不能将退出原因作为内部宣传资料。
退出后,相关信息应在必要范围内保留,超出目的所需资料应依法予以处理,具体还需看项目性质以及当地的执行文件
普通人能用一个简单的标准来判断界限。
首先看是否自愿,其次看任务是否和约定一致,再看风险是否说明,负责人是否清晰,个人信息是否得到妥善处置。
其中的任何一个长期缺失,流失就要从组织责任来查。
如果没有时间,离开就是自由。
如果是由于规则不清、风险无人管、拒绝而被羞辱的话,并非志愿者“不热心”,而是项目越过自愿服务的界限。
本文仅做公益健康的科普,不构成医疗建议,所有的医疗行为请到卫健委批准的正规医疗中心(人类的精子库)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