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要求并不违法,真正的风险在于将其从招募筛选的条件转变为对后代的价值排序。
精子捐献并非学历交易,也非以教育经历为孩子打标签。
现行的制度将人类精子库置于卫生健康的行政管理以及医疗技术的规范范围之内。重点审查捐精者健康状况,遗传风险,传染病风险及精液质量。
学历如果在招募条件中,一般只是机构筛选与风险管理的一个信息,不能代替医学检查,也不能说“学历越高,后代越好”。
争议首先是依据不明。
有些公开招募信中写明了学历要求,有些机构可能将学历当作基本条件,也有的地区执行口径有差异。
但这并不意味着全国有一个可以随意提高学历的统一标准。
具体条件以经批准人类精子库的公开文件及现行的技术标准为准,不得以网络截图,工作人员的口头说法或中介宣传为依据。
若机构未明确学历要求和招募目的,伦理审查与医学筛查的关系,申请人难以判断,这究竟是必要条件,还是为了营造优质精源的宣传形象
这步一旦模糊,风险就不仅仅是公平问题了。
它可能使捐献者认为自己是在售卖一种“教育的基因”,也可能使受众误认为学历代表智力、性格以及健康更有保障
这两种解释都没有医学根据。
人的教育受家庭,环境,机会与个人选择的影响,不能凭此判断后代是否具备能力。
根据制度设计来看,精子库需要的是筛查与保管,而非为未来出生者提供成长保障。
第二个危险是知情同意被伪装成选择承诺了。
受助于辅助生殖的夫妻,应当到正规的医疗机构进行相应的评估,并按要求签署相应的知情同意书。
知情同意要说清楚技术风险,信息保密,供精来源以及相关的管理规则,而非仅展示捐献者学历,身高,职业等易引发遐想的项目。
如果宣称学历是“优势”,但并不意味着它没有预知后代能力的作用,受众做出的选择可能是错误的期待。
这会影响到同意是否真的充分,也会对家庭造成长期的心理负担。
更加麻烦的是,出生之后的孩子不能被拿来证明一个学历标签有没有“有用”。
这既违背医学伦理,又损害了未成年人的尊严。

第三个危险是信息与责任链破裂。
正规人类的精子库应当按照规定做好捐献者登记,健康筛查,样本管理以及保密工作,供精的事宜也应当在批准的助生殖机构中进行。
捐献者不得直接供精,个人也不得通过熟人或者中介或者网络平台避开双盲,保密与筛查过程。
正规渠道最易使学历要求成为真假难辨的交易。
有的人可能伪造了学历,有的人则借机收集了身份证、毕业证、健康资料,还有的人将所谓高学历的捐献者包装为稀缺资源收费。
这时候,学历真假仅仅是表面的问题,真正的危险是样本来源,传染病筛查,遗传病评估以及储存运输没有可靠的记录。
出现健康损害,个人信息泄漏或财产纠纷,非正规渠道一般也无完整责任主体及医疗记录追溯。
相关的行为可能导致行政责任,民事责任,情节严重或者触犯刑法的,也可能要求刑事处罚。
机构也不应将责任归咎于“受者自己决定”。
如果招募,宣传或者服务流程有误导的话,审批机构、有关工作人员以及参加经营的中介都要按照各自的行为承担责任。
我个人认为,学历争议中最容易被忽视的是歧视的风险。
如果学历是判断人格,智力以及生育价值的简单工具,捐献者会被划分为“值得留”和“不值留”的人,受者家庭也被暗示要追求一种所谓的更高等级精源。
这样做既损害了捐献者的名声和隐私,又增加了不孕不育的家庭焦虑。
学历要求要是有筛选功能的话,应当有公开的、稳定的、可以解释的规则,并受到伦理与卫生管理的约束。
如果仅仅是广告话术,就不应该包装成医学的结论。
一般人判断时,可先看三件事情。
第一、看机构是否为卫生健康部门核准的人类的精子库或者辅助生殖的机构。
第二,看学历条件有没有出现在正式的公开文件中,是否同时表明医学筛查,知情同意,保密与样本管理规定。
第三,看对方是否说过某种学历可以提高孩子的智力,健康或成功概率。
出现了第三种说法,基本上是不严肃的医学解释了。
遇疑非法招募,买卖精源,泄露个人资料或虚假宣传,应保留公开页面及沟通记录,向所在地的卫生健康部门反映,涉及广告以及经营违法的,再向有关的监管部门报告。
具体执行要看当地的现行文件,但有一点可以先记住,正规制度筛选的是健康与风险,不会将学历作为对一个人或者一个孩子价值判断。
本文仅作为公益健康的科普,不构成医疗建议,所有医疗活动请到卫健委批准的正规医院(人精子库)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