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说明一下,目前国家层面供精管理的规则,并没有将“必须达到一个学历”写入所有的人类精子库都统一适用的门槛。
学历要求的反复出现,往往是由于国家的强制标准,精子库内部的招募条件以及社会对于优质供精的想象混杂在一起。
这三件事情不分开,争论很容易成为一个“有规定”,对一个“歧视别人”。
按《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依据相关技术规定,供精者首先需要进行身份核验,健康检查,遗传学及传染病等筛查,并接受必要医学评价。
这些标准直接影响精液质量,传染病风险,遗传风险,以及后续使用的安全性,是供精管理的关键标准。
学历不是医学检查的结果,也不能说明一个人是否有遗传病、无传染病或精液质量良好。
因此,不能将学历高低视为医学合格的代替品,也不能因学历高而断定其后代一定健康、聪明。
那为什么有些公开招募的信息会有学历条件?
原因通常是,精子库要在国家的规定基础上确定具体的招募和初筛程序,学历可能会被机构作为联系能力、填写资料或者招募对象的画像的一个条件。
但是这些条件要有清晰的内部依据,经过相应的管理程序,在招募信息里如实说明,不可临时加码,也不可将机构自身的偏好包装为国家统一的规定。
换言的,“本机构现在设有学历条件”与“国家要求供精者必须是某个学历”并不相同。
前者需要看该机构公开的文件以及实际的审批要求,后者若无现行法规,规章或者技术规范的支持,则不能随意说成是硬性的法律门槛
争论的第二层,是机构是否可以自行设定条件。
医疗机构与人类精子库并非普通的中介机构,其开展供精需要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的监管,相关流程包括伦理审查,知情同意,筛查,样本管理及保密制度等。
机构能够在合规范围之内制定招募的标准,但是这种自主性并非无限。
条件应满足供精工作安全、质量与管理的需要,不得与国家规定相冲突,也不得以歧视,羞辱或误导的方式对申请人。
如果学历仅仅是为了便于分类,却被视为影响后代能力的质量证明,这种解释本身就不成立。

如果条件无法公开,申请人可以要求机构说清楚它是哪一层的规则,是国家的要求、地方的文件要求,还是本机构审议通过后的招募要求。
这里还需要注意,供精者和提供辅助生殖的家庭处于不同的位置。
受者并非通过个人买卖向一个供精者提供精源,供精活动应当在获批人类精子库及辅助的生殖机构中进行,供精者、受精者和子代之间的信息受保密制度的保护。
因此,不能将网上流传的“按学历选捐精者”视为正规机构供精流程,也不能根据此推出能够绕过精子库个人匹配或者私下供精的。
非正规途径不受相关的医疗质量与隐私制度的保护,出现健康,亲子关系或者个人信息的问题,往往缺乏可追溯责任链。
第三层为平等与个人信息。
学历是个人信息的组成部分,机构在进行收集、保存及使用的时候,应当遵循合法的、正当的、必要的原则,并向申请人讲明收集的目的、使用的范围以及保存的管理。
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学历条件都是违法的,也并不代表机构能够无限接收教育经历,家庭背景以及其他与筛查相关的信息
判断的关键不在于一句话“学历是否有用”,而在于这个条件有没有现行的依据,有没有与供精管理的目的有真实的关联,是不是公开透明,是否对所有的申请人执行同一规则。
还需要看拒绝,复核和投诉的渠道是否清晰,相关记录能否由机构及监管部门追回。
具体执行因地区文件及机构制度有所不同,最终应以国务院卫生健康委和省级人民政府发布的现行规定为准。
普通人看学历要求时,可先问三句。
这是否是现行国家所规定的统一的门槛。
如果不是,它是哪一个获批机构提出的公开条件,依据与审批记录如何。
它是否被用来取代医学筛查,或者引导公众信赖学历代表遗传的质量。
三问中如果有一项答不出来,就不要将宣传文案当作法律标准,也不要通过自己的方式解决。
真正的可靠判断,并非是看广告写的多漂亮,而是核实机构资质,公开规则及筛查流程,并向所在地的卫生健康部门进行确认。
本文仅作为公益健康的科普,不构成医疗建议,任何医疗行为请到卫健委批准的正规医疗中心(人类的精子库)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