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捐精的知情同意中,最容易被忽视的并非是签字本身,而是签字到底覆盖了什么,以及哪些事签了也不能随意改变。
一个合格的知情人同意,至少要告诉捐精者捐献的目的,基本流程,筛查项目,可能风险,样本怎么保存和使用,个人信息怎么管理,出现异常的时候谁联系他。
若告知仅剩“符合条件即可捐赠”、“资料保密”几句,形式上完成签字,实质上并未将关键问题说清。
根据现行管理规定,捐精应在经批准人类精子库中进行,相关的筛查,检测,保存以及使用均有记录,不得由个人直接给予受者精液。
这里所说的“知情”,首先不是叫人看一个通用的说明书,而是要有理解内容、做出决定和提出问题的时间。
捐精者要知道自己所接受的并非是一次普通的体检,筛查的结果可能包含感染性疾病,遗传方面的风险以及其他健康方面的信息。
“经过筛查”并不代表“绝对的健康”,也不代表排除所有的遗传危险。
现有的医学检测有着范围和边界,有的情况可能还没有表现出来,有的风险也不能仅仅通过捐精之前的检查来识别。
因此,知情同意中不应将“合格”写为没有风险的保障。
另外一个容易被忽略的地方,是信息与样本的来源。
捐献记录,检测结果,身份资料与样本之间要按制度关联管理,既方便质量追溯,又避免无关人士接触。
保密不是口号,而是权限,记录,存储与使用环节都受限制。
捐精者一般不指定受者,受者也不能用非正规的方式识别或者接触捐精者,机构也不能将个人信息当作可自由交换资料。
但是“保密”不应该被理解为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发生信息的处理。
依法监管,医疗安全,质量追溯或其他法定情况下,相关信息有可能需要按照有权机关或者承担相应责任的机构提供。

因此,同意书最好写清楚保密的范围,例外以及信息的使用目的,而不是只写永久保密几个字。
样本用途也不可以一笔带走。
用来辅助生殖,与用于科研,质量控制,教学或其它经批准的用途不同。
超出原告知范围使用的,应当按照现行规定进行相应同意与伦理审查,不能因样本已交给精子库而推定机构可无限扩大用途。
此外还有一个经常被误解的词语:“撤回。”
同意应该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捐精者可以问撤回条件和程序,但是撤回可以发生在哪个阶段,要看样本是不是已经进入了后续的流程,是否已经被依法使用,以及相关的记录是否有保存的义务。
因此,不能仅仅看到“可以随时撤回”便认为所有的后果都可以倒转,也不能将“签字后不可以反悔”视为当然规则
这一点应该在签字之前问清楚,由机构依据现行文件说明具体界限。
对于受众而言,知情同意内容并不完全一致。
受者签署了接受辅助的生殖技术以及使用供精方面的相关同意书,内容包含技术性质,已知的风险,信息保密,医疗记录的处理以及异常情况的处理,而非简单的“选择了某个捐精人”。
医疗机构,人类精子库及相关人员的责任也并非一张签字表可以全部转移。
机构继续按照审批的范围进行业务操作,按照规定进行筛查,复核,保存,调配以及记录,发现问题依照程序处理并报告相应的卫生健康部门。
捐精者或者受者若发现告知的内容与实际的流程不一致,应当先向机构说明并且保存相关的材料,必要时可向所在地的卫生健康部门反馈。
个人以网络,熟人或者其他非正规途径供精,既避免了筛查和追溯,又使身份,疾病风险以及后续权益受到制度保护,发生纠纷时难以获得可靠的救济。
判断一个知情人同意是否可靠,不要只看是否有签名,而是要看他是否写清楚“样本是什么,信息谁看,风险说到哪里,撤回卡在哪里,出问题找谁”。
这几个说不清楚,签字只是手续,不是充分的知情。
本文仅作为公益健康的科普,不构成医疗建议,所有医疗活动请到卫健委批准的正规医院(人精子库)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