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精两盲制度,时间如何安排?
首先说结论,捐精的双盲不是捐精者与受者各自来一次,彼此不留记录,而是双方的身份不对外公开,整个过程分为筛查,留存,复核,匹配与使用几个阶段。
因此,时间上一般不是当天就完成的,也不是捐精后立刻用来辅助生殖的。
大家所说的双盲,更多的是对匿名的供精制度的一种口语描述。
现行的制度真正需要解决的是,捐精者不知道精源给谁,受者也不知精源来自哪里,双方不可以通过机构私下联系。
但这并不意味着人类精子库中没有人知道任何消息。
精子库负责身份核验,健康筛查,样本编码,质量管理及追溯记录,授权的工作人员可以管理该信息。
这样的“对外隐匿、对内追溯”,才是制度可以运作的状态。
时间安排第一段,捐精者报名与初筛。
人类的精子库首先核对身份,询问健康史,家族史及相关情况,然后依据人类精子库的基本标准与技术规范开展医学检查与实验室检测工作。
这里并不是填个表即使通过,也不是一次测试正常就可以进入下一步。
检查项目,复查要求及符合条件的情况,由经批准人类精子库依照现行文件进行执行,具体还会受到当地的卫健部门及机构流程的影响。
若初筛不合格,流程将在此结束,已提交个人资料及检测资料也需按隐私保护及档案管理规定处理。
初筛通过之后,才开始正式捐精的安排。
捐精者按照精子库的预约时间到场,样本留在机构指定的环境中,工作人员负责编码,接收,检测与保存。
每一个样本都不能用姓名直接进行流转,需要通过对应的编码进行管理。
这步的目的,不仅是防止见面,也避免样本,检测结果与使用记录混淆在流转中。
捐精不是一次性的行为。
符合条件者,一般按精子库规定分次进行,机构根据样本的质量、检测的结果以及整体的供精计划来决定是否接收。
中间可能会有预约,复核,补充检查或者暂停等待,不能用一个月肯定完成这样的说法来概括所有的人。
真正的误解是样本保存与复检。

样本不是采集之后马上交给一个家庭使用,而是需要冷冻保存,质量检验以及规定健康风险的控制过程。
依据人类精子库有关技术规定,机构应对样本设立留存,复核等管理流程,具体时间及检测点以国家和省级卫生和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规定为准。
公开宣传中常见固定天数,不宜直接套用于所有地区,所有精子库以及所有样本。
由于技术规范的调整,机构执行的细节也可能会因审批文件及管理流程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在进行规定的复核之前,样本一般不可进入正常临床使用。
这也解释了为何受者即使已通过辅助的生殖机构进行医学评估,也可能要等待,而非当天就可以供精。
进入受者的一侧之后,时间又是另外一条线。
受害人家庭需要到卫生健康部门批准的人类辅助性生殖技术医院就诊,由执业医师依据适应证,禁忌证以及现有的精源情况评估。
医疗机构在提出供精的需求之后,一般由有资格的精子库按照制度来匹配和配送,受者无法直接联系到捐精者,也无法向个人买或者接收精液
匹配并非是公开挑选一个具体人。
机构在匿名以及医疗安全的要求下,依照允许使用非识别性的资料和临床所需要的条件来安排,不能将捐精者姓名,住址,联系方式这类身份信息交由受者。
受者经知情同意及相应医疗手续之后,医疗机构才按照其诊疗安排采用合规精源
这表明所谓的“双盲”并非研究项目中的随机双盲,也并非医务人员一概不知治疗方案。
临床医生要了解完成诊疗所需要的医学信息,精子库也要有可追溯样本的来源和流向记录。
真正的隔离是捐精者与受者的身份关系,并不是所有的工作人员的信息被物理切断了。
如果有人说“当日配对”、“可指定捐精者、“可以安排两人见面”,就是违反了正规的制度。
地下供精,个体直接供精,绕过精子库交易,不受正规的医疗质量管理,也不受双盲及样本追溯的保护,出现健康,亲子关系或者隐私纠纷,责任认定很困难。
从法律与监管角度来看,相关机构还需遵守《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还有个人信息的保护,知情同意以及伦理审查。
受访者最有效的判断方法,是看流程从批准人类精子库以及辅助生殖的机构开始,是否有正式的身份核验,书面的知情同意,样本编码以及合规等待复核。
只说“关系”与“速度”,而不说明资质,文书及样本管理安排,都不要将其视为双盲供应。
具体时间还是以国家卫健委、省级卫健行政部门公示的现行文件为准,以及有关正规机构书面通知为准。
本文仅作为公益健康的科普,不构成医疗建议,所有医疗活动请到卫健委批准的正规医院(人精子库)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