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为自然的时机并非是某一个法律所规定的年龄,而是孩子逐渐明白“我是从哪里来的”并且家庭可以稳定地回应的时候
人类的精子库供精过程是保密的、双盲的,孩子一般不会从精子库中获取捐精者的身份信息;
这并不意味着家庭可以一直避开这个话题,也不代表一定要在孩子还很小的时候讲完。
真正的安排是知情节奏,让孩子先了解自己出生和供精受精的关系,然后逐步了解精源,捐精者及隐私界限。
有些家庭怕孩子知道了会受伤,所以把事情藏起来。
短期来看,这似乎避免了尴尬,长期可能会使孩子将“父母为何不告诉我”视为欺骗。
也有家庭将知情视为一次正式宣告,当孩子到了一定年龄时,突然拿出资料说明全过程。
这种方式信息量太大,孩子容易先觉得被隐瞒,而不是被信任。
在公开的规则中,并没有一个普遍适用的标准要求所有的供精家庭在一定年龄内做出告知。
关于人类精子库的管理办法以及人类辅助的生殖技术的规范以及相关的技术规范。精子库资质,供精者筛查,精源使用,知情同意及保密管理。
孩子什么时候知道家庭使用过供精,一般是家庭沟通与未成年人权利保护问题,而非精子库为父母决定的。
因此,不能将“等待精子库的通知”视为计划的一环。
精子库存放的是冷冻样品以及供精的管理记录,相关机构负责依法提供供精服务,保护隐私以及接受监管。
至于父母何时向孩子解释,则需结合孩子理解能力,情绪状态及家庭关系而定。
说话可以从出生的故事开始,而不是“你不是父亲亲生的”这样容易引起冲击的话。
例如孩子问:怀孕,出生或者家庭成员为什么长的不同时,父母可以先讲,爸爸妈妈现在需要医生及精子库帮助,才会有你来。
这句话并没有否定父亲养育的关系,也没有将捐精者塑造为孩子需要寻找的另一位父亲。
孩子接着追问的时候,再解释一下医学上供精受精是如何的,捐精者给合法的人类的精子库提供了精源,医疗机构在一定程度上使用了筛查和处理过的样本。
表达真实,但不必一次性说完所有成人的信息。
年轻的孩子可以理解的是,“出生的时候得到过医生的帮助”、“家庭一直都知道这件事。”
随着年龄的增长,再加上捐精者是供精源的人,身份受保密保护,家庭也无法自行查找或者承诺一定可以查到。
这里要说明两个界限。
第一供精不影响父母养育孩子的责任与法律。

第二,孩子知道自己的出生经过是知情的,并不代表可以获取捐精者的名字,住址,联系方式或者其他可识别的信息。
我国的人类精子库有保密、双盲要求,通过非正规渠道查询、购买或者交换精源,既不能代替正规医疗,也可能损害个人信息与人格权利。
父母可以事先确定说法,但是不要将孩子视为需要管理的人。
可以先确定孩子想要知道什么,然后回答这一问题,不要将与他现在年龄不符的检测记录,捐精者的资料或者家庭争议一并说出来。
父母双方如果对是否告知有分歧,建议先到正规的辅助生殖医院咨询,必要时可以接受有资质的家庭沟通服务。
这不是叫医生为家庭做决定,而是避免一个私下告知另一个完全不知情,最后把孩子夹在了矛盾中。
谈话的地点也很实在。
尽量选择在家庭内部,时间充足且无旁人在场的情况下,不要在争吵,搬家,考试前或者孩子刚发生重大变故的时候突然公开。
父母第一反应很重要。
孩子说“谁是我爸爸”的时候,不要急于纠正或者要求他立刻理解,也不要用“你知道就不准告诉别人”将知情当作秘密的负担。
可以肯定地说,爸爸并非提供精源的人,但是爸爸一直在承担养育与陪伴的责任。
要是孩子生气,困惑,甚至暂时不愿谈话,并不代表告知失败了。
父母能告诉他,以后可以继续问,家里不会因此惩罚他或者改变对他爱的方式。
对于已经长大了才知道的孩子,重点不仅仅是如何解释供精,还包括解释以前为什么没说过,父母当年是怎么考虑的。
这时不要推卸责任给精子库,医生或所谓的“为你好”,隐瞒决定一般发生在家庭中。
同时不要根据网上传言猜测捐精者的身份,遗传疾病或者所谓的精源质量。
供精者要按照现行的规定进行医学检查与筛查,但是筛查并不代表对未来健康的绝对保证,孩子出现问题时仍应当由正规的医疗机构进行评估。
如有遗传风险,病历资料或者出生记录,能否提供,向谁提供,需要依据现行文件及个人信息的保护要求来办理,具体还要看当地文件及医疗机构合规的流程。
父母可以以一个简单的标准来判定时机是否适宜。
孩子是否能够理解基本出生故事,父母是否可以以一致、平静,不贬低任何一个人的方式来回答,以及谈完之后是否还有继续交流的余地。
三个都具备了,可以从简单的事实做起,不用等到所谓的完美时间。
最自然的并不是说得早,而是让孩子在别人那里,从偶然的病历,或父母相互矛盾的话语中拼出真相来。
供精家庭能够将知情当作持续的对话,而非一次揭晓的。
这样既满足了孩子了解自己出生过程的需要,又守住了人类精子库关于捐精者隐私与供精管理的界限。
本文仅作为公益健康的科普,不构成医疗建议,任何医疗活动请到卫健委批准的正规医院(人精子库)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