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说结论,近几年的变化最大的并非人类精子库忽然放宽捐精者畸形率门槛,而是精子的形态判读方法,参考范围以及报告解释的变化。
同样的精液,使用不同版本实验室的技术规范,不同的染色以及判读标准,可能会得到不一样的形态率。
因此,看到报告中写的是“畸形率的百分的几”,不能直接用几年前的网上文章来比较,也不能将普通男性检查参考值当作捐精者入库的标准。
人类的精子库选择的是捐精者以及可用于临床的冷冻精源,不仅仅是判断一个受精的机会,还要考虑遗传的风险,传染病的风险以及样本的复检以及长期供精的管理。
以前有些资料常常将“正常的形态率达到了某个较高的比例”作为捐精者的标准,或者将畸形率直接说成“不能超出某个比例。”
这种说法有的来自早期的文件、地方的执行口径或者技术规范转述,放到今天不一定能完整地反映现行的要求。
形态学自身也发生了一个明显的变化。
早期的标准对于正常精子的外形要求比较宽泛,实验报告中正常的形态率一般都比较高。
后来在国际上采用了更严格的形态学判读,正常形态判断要同时观察头部,中段,尾部和各部分的比例及连接情况,正常率可能会下降。
国际卫生组织的不同版本的实验室手册也对精液分析参考下限进行了调整,但这是检验与临床解释方面的变化,并不意味着中国的人类精子库将捐精者入库门槛同时改为一个国际参考值。
这也是最容易误解的地方。
一般医院精液检查一般是评价受检者的当次样本和参考范围。
人类的精子库则需要依据。《人类精子库基本标准和技术规范》根据有关供精管理规定,对捐精者多次筛查,检测与复核。
形态仅仅是其中一项,精子浓度,活动力,冷冻后质量,传染病筛查,遗传学评估,健康史与家族史也会影响判断。
因此,不能以“医院报告表明畸形率不大”断定一定是捐精的条件,也不能仅以形态率一个否定所有精源的质量。
这几年更为明确的变化是,检查结果越发强调方法的一致性以及质量的控制。

实验室要使用规范化制片、染色以及显微判读的流程,检验人员也要接受相应的培训,必要时室内质控与复核。
报告中“畸形率”若未写明采用判读标准,样本状态及检测方法,单看此百分比,信息不完整。
冷冻样品还要看复苏之后的状况。
捐精者在初筛的时候表现良好,并不意味着每一管冷冻的精液复苏之后的活动力以及可用性都是相同的,精子库会按照规定进行冷冻、复苏评价及样本放置。
这也是为何供精公司不会仅凭一份形态报告做出决定。
从管理的角度来看,精子库门槛并非这几年简单的“变严”或者“变松”。
更确切的说法是,形态评价逐渐由一个易于被公众理解的单一百分比指标转变为与实验室的质量、重复的检测以及整体的供精风险一同判断的项目;
现行制度规定人类精子库要有相应资质,经设立审批,并受卫生健康部门监督和年检。
捐精者经知情同意,精源使用应遵循双盲、保密以及精源的使用上限等规定,伦理审查不仅仅是看精子的形态合不合格。
如果有人说“现在的畸形率标准是很低的,所以任何的精液都可以进入库房”,这是不合理的供精管理。
如果有人用早期较高正常的形态比例说:“达不到就不能使用”,也可能忽视了检测标准与样本用途的区别。
真正要核实的是报告采用了哪一版现行的技术规范,检测机构是不是经过审批的正规的医疗机构或者人类精子库,还有这份结果是捐精者的初筛、复筛或者冷冻样本的复苏。
要捐精的人,应以人类的精子库依照现行流程进行的复查与综合评估作为依据,不要自行以网络数字作为结论。
正在进行供精辅助生育的家庭,可以向正规的医疗机构咨询精源的来源,知情同意以及样本的使用管理,但不能要求超出双盲,保密或者精源调配规定。
具体的门槛以及执行细节还需要看国家卫健委和省级卫健委发布的现行的文件。
判断标准是否改变,最有效的方法并非是比较两个独立畸形率的数字,而是同时查看文件版本,判读方法,样本环节以及精子库的资质。
本文仅作为公益健康的科普,不构成医疗建议,所有医疗活动请到卫健委批准的正规医院(人精子库)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