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区分两件事情。
学历是供精者筛选的不是智力证明,而是一个由技术规范与机构招募的条件共同组成的筛选的条件,争议常常是将其误解为对人价值的排序。
人类的精子库并非是个人之间合作捐献的中介机构,而是卫生健康部门批准设立的专门机构。
供精者由招募,体检,遗传咨询,实验室检测,到精液留样与复查都要按照《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以及相关的基本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执行。
学历要求一般出现于供精者的筛选标准以及公开招募的通知中,但不能代替医学检查,也不能单独判断一个人是否能供精。
学历争论的第一层,就是大家把学历门槛和精子质量等同起来。
这两个不是一个概念。
精液质量需要通过规范实验室检测确定,遗传风险需要病史询问,家族史了解及必要医学评估判定,传染病风险需经规定项目筛选。
一个毕业证书并不能说明这些结果,没有学历也不代表一定有健康的问题。
那为何制度与机构还设置了学历条件?
公开文件与实际招募中,学历常被视为供精者综合评估的一个外部指标,以减少信息不完整所带来的风险,也便于基本身份核验与资料管理
它更多的是群体筛选手段,而不是对一个个体的生育能力或者人格价值的判断。
这样的做法当然不能精确测出遗传素质,学历和健康,责任感也不是简单的因果联系。
因此,学历条件若被宣称为“学历越高,后代越好”,则是将制度语言说错了。
第二层是,国家统一的要求和地方招募的条件并不是完全一张纸。
人类的精子库由省卫生健康部门进行审批和监管,具体机构在公布招募信息的时候,要根据供精者的来源,医学筛查的能力以及本地的管理要求来确定执行的条件。
有些条件来自于国家基本标准与技术规范,有些则是机构合规的要求。

机构可以将公开条件写得更明确、更严格,但不可以招募名义绕开身份核验,知情同意,健康筛查与伦理审查。
因此,看到“本科“大专”或其他学历的表述时,不能只问是否公平,还要问这到底是现行的技术规范里的要求,还是某个机构附加的条件。
具体请以国务院卫生健康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布的有关文件、批准文件和机构公告为依据。
第三层是,学历材料也涉及个人信息的处理。
供精者提供的身份,学历,健康以及遗传方面的资料,是需要被保护的个人资料,其中一些健康与遗传信息更具敏感性。
《个人信息保护法》要求处理此类信息有明确的目的、合理的方法和必要的保护手段。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与相关的技术规范还规定了供精者、受精者和出生后代的相关信息保密。
这意味着,机构不能因争议过多而将供精者名单,学历证明或者筛查结果公布给无关人士。
也不能将“学历要求“作为对捐精者公开的评价,也不能为受者家庭及通过辅助生育出生的人设置标签。
有人会问,如果学历不科学,是否可以自己不提供学历资料。
不能。
正规的人类精子库招募条件是流程中的一部分,是否符合规定需要由审批机构根据现行规定来判断,个人不可以通过网络交易,私人转介或者跨机构私人供精来代替正规的程序。
非正规途径不但避开了传染病与遗传风险的筛查,也可能破坏了知情同意,保密以及供精的使用管理,发生健康伤害或者身份纠纷后,相关权益难以得到完整的保护。
如果认为一家机构将学历条件写的含糊,前后不一致,或借此收费不透明费用,首先应当保存公告,告知书以及收费凭据,并向所在地的卫生健康部门反映情况。
如涉及个人的信息泄露,可依法向有关的监管部门举报。
我个人认为,判断这个要求是不是合理,最实际的标准并非争论“学历是否代表优秀”,而是看它是否有公开的依据,是否和医学筛查一起使用,是否允许公司使用学历代替检测,资料是否在必要的范围之内。
学历只是一个门槛。
把它当做健康证明,是误解,把它当作可以私下避开的条件,也是误解。
本文仅作为公益健康的科普,不构成医疗建议,任何医疗行为请到卫健委批准的正规医疗中心(人类的精子库)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