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精子库:筛查不合格的处理,一次申诉成功的复盘
筛查合格之后提出申诉,最易失败之处在于将申诉理解为“再给一个机会”,人类精子库所处理的是对筛查结论,样本流程以及告知记录进行正式的复核。
捐精者并没有因为已完成采集,所以就当然有继续捐精或者使用精源的权。
人类的精子库筛查不仅仅是看一个化验单,而是将健康问询,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测,遗传风险评价,样本质量和随访情况放同一套管理中判断。
其中一项未达到现行标准,可能会暂停、终止捐精或对已冷冻的样本进行限制使用。
这里首先要区分三件事。
筛查不合格是结果,“为何不合格”是原因,“能否申诉”取决精子库自身的告知与复核制度,以及相关的卫生健康要求。
公开规范一般规定人类精子库实行质量管理,样本标识,检测记录及信息保密,具体项目及执行细节以国家卫健委和省级卫健委公布的现行规定为准。
一个申诉失败,常见的原因是工作人员没有听取意见,而是申请人并没有指出原来的检测或者流程存在可以核查的错误,仅仅提供了“我觉得很好”或“其他地方说没有问题”的说明。
这些材料难以得出原结论。
由于捐精筛查是为了保障供精安全,受者安全以及后续出生人的健康风险,并非为个人做一次一般体检之后的健康保证。
例如,一项检测出现问题,复核重点是看样本是否对本人、采集与保存是否合格、检测方法和质控是否合法、结果是否正确记录、是否经过了规定的复核过程。
如果这些过程都是原始的记录,单凭主观的解释往往无法改变结果。
申诉也要避免双盲,知情同意与保密。
双盲并不代表申请人无知情权,而是供精者,受者与相关人员不可以通过非正规途径相互识别,精源的使用也不可以由个人直接决定。
知情同意也不是签字就可以了,精子库应向捐精者讲明筛查性质,样本处理,可能终止情况及信息保护界限。
若告知书写的为“检测不合格”,但未说明检测结果,病史信息,样本质量及流程原因,申请人可要求机构说清复核范围及办理渠道,但不能要求其透露受者,出生后代或者其他捐精者信息。
申诉失败之后,真正有效的复盘是看是否将“医学结论的异议”与“管理流程的投诉”混合在一起。
前者是围绕报告,复检条件以及专业复核来提出的,后者是看是否漏检,错标,信息泄露,未经授权用样本或告知不够。

两条线处理人与证据不一定一致。
如果质疑样本错配的话,应该核实身份确认,条码,交接,冷冻及解冻记录,而不是一再强调自己家族没有相应病史。
如果质疑是遗传风险的评估,则需要机构说明所依据的现有标准以及专家的复核程序,不可以自行使用网上商业的检测报告代替人类精子库正式的判断。
如果质疑隐私处理,可保留告知书,检测报告及沟通记录,向机构投诉部门或者所在地的卫生健康部门反馈。
卫生健康部门可以依法查询机构是否有精子库资质,是否在批准范围内开展业务,是否执行供精管理规定以及质量控制措施,但是行政投诉不代表一定会改写医学筛查结论。
这个常被人误解。
监管检查的是机构是否依法办事,不能因申请人拒绝结果而要求精子库保留精源。
对已判定不合格样本,精子库还需根据样本管理与伦理要求确定是否继续存放、限制使用还是作其他合规的处理,不得由捐精者自带,也不得私自转交个人或其它机构。
精源用途受供精管理,受者匹配,精源使用限制及捐精次数限制等制度限制。
所谓的“换一个机构再试一下”也不是唯一的解决办法,跨省调配也不能由个人决定,涉及精源的流转要符合资质审批登记监管的要求。
复盘一个失败申诉,建议只核实四个内容。
第一看不合格的通知是否写了结果类别以及后面安排。
第二,看检测,样本身份与冷冻样本的记录是否相匹配。
第三,看复核申请能否在机构指定渠道提出,是否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资料。
第四,看机构是否承担了保密,知情同意及记录保存的义务。
如果仅仅是因为没有得到想要的结果而被称作“申请失败”,这个判断不准确。
如果发现漏检,错录,样本管理不当或者隐私泄露,应当将问题具体化,向精子库及所在地的卫生健康部门反馈。
一般人判断的时候,首先看通知书上写的是否为医学筛查,或流程处理不良,然后看复核针对哪一项。
只有将争议落在报告,样本链条,告知记录以及审批监管上,申诉才是可以核查的。
非正规的供精和私下的买卖精源受法律保护,也无法避免一次正规的筛查失败的风险。
本文仅作为公益健康的科普,并不构成医疗建议,所有医疗活动请到卫健委批准的正规医疗单位(人类的精子库)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