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精子库:告诉孩子时机,为何要先准备答案?
最佳的时机一般不是一个固定的年龄,而是父母已知道精源、供精过程及家庭关系,并能够接受孩子的追问时。
这件事情不能光看孩子几岁,还要看父母是否准备好答案。
孩子首先问的是,并非法律条文,而是“我是否与别人不同”、“为何没有爸爸遗传信息”、“你们是否不想要我。”
如果父母仍然将供精视为不可触碰的秘密,孩子听闻真相时,最易感到的不是知识上意外,而是被隐瞒与排除。
人类的精子库供精是在有资格的机构中完成的,包括捐精者的筛查、精源的保存、受精的使用以及全过程记录。
他不是个人交换精子,也不是找到了一个捐精者,由家庭自己联系。
现行制度重视供精管理,双盲与保密,接受供精者一般不知道捐精者的身份,捐精者也不知道受者和出生子女的身份。
因此,父母在准备答案的时候,第一步并不是去猜测捐精者是谁,而是弄清楚哪些信息能够依法告知,哪一些信息本身就不会对家庭公布。
可以说的内容包括家庭为何需要供精,治疗是否由正规辅助的生殖机构来完成,精源是否经过了人类精子库的规定筛查和管理,以及孩子是否被认真期待与照顾着出生。
不能为了使故事听上去完整,编造捐精者职业,外貌,性格或者家庭背景;
也不能告诉孩子“以后一定会找到生物学的父亲”,因为双盲与个人信息的保护并非一句家长的愿望可以改变。
这里所谓的“保密”,并非要求家庭一直不允许告诉孩子,而是禁止无关人员获得捐精者与受者的身份。
家长可以不泄露别人隐私的情况下,告诉孩子和自己出生的事实。
至于何时说,幼儿阶段可先通过简单家庭故事,让孩子明白出生方式不同,亲子关系不仅依靠遗传而建立。
年龄大了,可以逐步补充“当时是借助人类精子库精源”的真实信息,不必一次说完所有专业的细节。
在进入青春期之后,孩子往往更加关注遗传,健康史,身份认同以及同伴的眼光,父母需要面临这些问题,而非仅仅是“你是我们的亲生”。
“亲生”,在日常表达中可能是说亲自养育的,但孩子问的却是遗传来源,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那答案需要准备到何种程度,至少要区分三层。
第一层为事实,包括接收辅助生殖基本过程、精子库正规资格、供精样本过程的制度性检查和现有病历及出生资料是谁保存的。

第二层是界限,包括捐精者的身份受双盲与保密规则的保护,孩子可以接触的资料以现行规定及机构档案为准。
第三层为情感回应,包含父母当时为何做出这个决定、如何共同承担这件事情,以及孩子在提出疑问的时候不会因此丧失家庭成员之爱。
不要把筛查合格当作“绝对不会遗传的疾病”。
人类的精子库的筛选、冷冻样本的管理以及精源的使用上限,是降低风险与便于追溯的一种制度安排,而非对未来健康的保证。
如果孩子询问是否存在同父异母遗传关系,父母也不能凭猜测给出一个确定的数字。
捐精次数的上限,精源的使用上限,年检,记录的保存以及异常信息的处理都要按照现行的文件和机构管理来执行,具体还要看国家和省的卫生健康部门的有关规定。
如果家里曾经换过居住地,或跨省调配,也应该看人类精子库的合规手续及监管要求,不要将网络传闻视为孩子身世的答案。
准备答案也包括准备一个可以查证的资料。
知情同意的文件,辅助生殖的病历,出生的医学证明以及与供精相关的正常记录,应当依法保存。
其中包含捐精者与家庭个人信息,不可以随意拍照和上传,也不可以拿来与非正规渠道所谓精源的信息比较。
有些父母怕孩子知道会受伤,就一直拖着孩子从别人处听到。
我个人认为,这通常比在家庭中按年龄逐渐说明更难以处理,因为孩子也要面临“为什么大家都知道,唯独我不知道”这样的问题。
当然,公开说明不代表强行在幼年说复杂的术语,也不代表把孩子推向寻找捐精的人。
重要的是父母先处理好自己的羞耻,恐惧与不确定感,必要时向卫健委批准的正规的辅助生殖医院咨询记录与规则。
对于涉及身份,隐私或者伦理的问题,机构伦理审查,病案管理以及人类精子库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职责说明可以公布的范围。
如果有个人私下售卖精源、承诺捐赠捐精者身份或声称可以避开筛查与双盲的话,家庭应该警惕,因为这样的做法不受到正规的监管,健康和权益都无法保障。
当孩子能够告诉自己的时候,可以先问问自己三个方面的问题。
我能否用孩子能听懂的话说清出生的事实,能否承认自己不懂的部分,能否在孩子伤心或生气的时候不把问题再压回去。
三个问题里只要有一个回答不上来,就先补充资料、心理准备,不必急于安排一个“最后揭晓”。
真正的重要并不是选择一个看起来完美的年龄,而是让孩子在可信、连贯和不羞辱的叙述中,知道自己出生的过程,也知道家庭并没有将他当作需要隐藏的对象。
本文仅作为公益健康的科普,不构成医疗建议,任何医疗行为请到卫健委批准的正规医院(人精子库)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