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的人类精子库“双盲”的核心并不是让所有的工作人员都知道,而是让捐精的家庭与供精家庭彼此不了解,彼此不能接触。
对于准备捐献精神的志愿者而言,这种保护机制是从登记建档开始的,而不是等冷冻样品进入库中后才补上一道保密的手续。
志愿者提供身份资料,健康信息以及相关知情人同意文件后,人类精子库将进行身份核查,医学筛查,精液检测和必要的随访,资料由有权的工作人员负责使用。
样本一般采用内部编号或者编码管理,实验室处理,冷冻保存,复核及出库时,重点核对编码,检测结果,保存状态及审批记录,而非暴露捐精者姓名。
接受供精家庭也不是根据个人喜好挑选某一位捐精者,正规医院依据供精管理规定和医学适应要求办理,可接触的信息受限制。
因此,“双盲”不代表捐精者与受者之间无任何记录,而是双方无法通过正常的办理流程了解对方真实的身份。
这一点常被人误解。
有人将双盲理解为精子库内也无人可追溯,其实恰恰相反,正规的人类精子库需要保留可追溯业务记录,当样本质量,身份核对或者管理异常时,监管部门及机构可依法予以追查。
也有人认为接受者可以得到捐精者姓名,住址,联系方式或者社交账号,这并不是正规供精应该提供的资料。
个人的信息保护法,医疗卫生的管理规定以及人类精子库的相关规定,都要求机构保密身份资料,健康资料,遗传信息和供精的使用记录。
这里“盲”是保护当事人的身份隔离,而非放弃机构内审查的责任。
第一层是保密。
捐精者登记信息,筛查材料,知情同意书及随访记录应由有权限的人管理,一般实验操作者不应以工作需要为由查阅完整的身份证件。
第二层为样本分离。
精液样品经检测与处理后入冷冻保存,样本容器,存储位置及出入库记录应能对应内部编码,转移、复核及使用应留记录。
第三层为供精环节身份的隔离。
人类的精子库给获准从事辅助生殖的医院提供冷冻样品,医院再按诊疗程序进行受者确认,知情同意以及供精使用的记录,捐精者不会从中获取受者信息,受者也不直接接触到捐精者。
第四层权限与留痕。
谁查阅了资料,谁复核了样本,谁办理了出库,一般都应该有相应内部记录,机构还要受卫生健康部门的监管,检查和年检。
志愿者最为关心的一个问题是,自己的样本是否会被反复地使用到失控。

这就涉及到精源的使用上限以及捐精次数的上限,具体执行要依据现行规定和人类精子库管理制度来办理,不可以由志愿者,医生或者中介私底下约定。
精子库还要登记样本使用情况,以防同一精源超过规定范围,也以防冷冻样本离开批准的供精系统流入个人。
如果是跨省调配,也不能理解为机构间随意转寄,应符合现行的审批,运输,登记以及质量管理规定,具体请以国家卫健委和省级卫健委发布的文件作为依据。
双盲保护不是口头承诺,而是与知情同意相连接的。
志愿者应告知捐精基本流程,样本保存与使用规则,保密边界,退出或者终止安排,以及可能会涉及的随访与资料保存的要求。
接受供精家庭也应在正规的医疗机构取得知情同意,了解供精与辅助生殖制度安排,医疗风险及资料保密界限。
如果有人说“能安排认识到捐精者”、“能提供更多的个人资料”、“可以绕开精子库直接提供精子”,这并非双盲服务的提升,而是离开正规人类的精子库管理信号。
无正规渠道精源未经完整筛查,冷冻保存及质量控制,样本来源,使用次数,运输条件及后续责任均无法确定。
一旦存在感染风险,身份争议,亲子纠纷或者个人信息被泄露,相关人员也难以获取完整的法律与医疗保险。
那双盲是否绝对不可以被打破?
不能简单地这么说。
正常供精过程中,捐精者与受者身份应隔离,但是机构内部为完成医学检查,样本追溯,监管检查,医疗安全处理或配合调查,可能需要调取有权限人员的记录。
这是受控访问,不代表向受访者公布捐精者身份,也不代表工作人员可随意查看或者对外发布。
如果机构泄露了资料,责任重点是谁接触到了什么资料,是否有授权,是否履行了保密义务,系统和纸质的档案是否受到保护,以及机构是否及时处理和报告。
捐精者办理的时候,最应该看清楚知情同意的文件,隐私告知的内容,样本编码的方式,资料使用的范围以及退出的流程。
不要仅仅听“绝对的保密”这四个字,而应该问清楚保密的对象是谁,哪些信息可以保存,哪些人可以接触,出现异常之后由哪一个正规机构来处理。
接受供精家庭应查看办理机构有无相应人类辅助生育技术许可,供精源是否来自有精子库资格的正规机构,相关手续在医疗机构完成。
不能展示正式流程,仅谈及个人关系与“内部资源“的做法,不能视为正规双盲。
判断一个事情是否真正受到双盲保护,最简单的方法是看三点,身份是不是由机构集中来管理,样本是不是有编码和全过程记录,供精是不是经批准的人类的精子库和辅助生殖医院。
三点缺一,所谓的“双盲”或许只是宣传语。
本文仅作为公益健康的科普,不构成医疗建议,任何医疗行为请到卫健委批准的正规医疗中心(人类的精子库)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