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第一次问“我是否与别人不同”的时候,往往并不是必须马上讲完所有的细节,也并非可以继续敷衍搪塞的信号
更好的方法是从孩子能够理解的范围起,承认出生时使用过供精,并根据年龄,理解力以及提问深度逐渐补充。
这里最易混淆的是,“什么时间告知”与“孩子可以知道哪些东西”并不是同一回事。
目前没有一个适合所有家庭的法定年龄,要求父母一定要在某一天讲清供精,捐精者与受精过程。
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将事实永远隐藏起来。
供精家庭所面临的第一条原则,就是不能以与人类的精子库记录冲突的方式回答孩子的问题。
孩子问得少,先回答事实自己。
例如可以说明,爸爸妈妈当时由于生育困难,在正规医院接受辅助生殖,受精时使用人类精子库的精源。
孩子接着问“那人是谁”,就要分开讲已知和未知。
捐精者姓名,住址,职业,联系方式和可识别身份信息,一般不是受者家庭可获取的内容。
人类的精子库是双盲、保密的,供精双方通常不能相互识别,精源也不是直接给个人提供的私人产品。
这个安排并不是否定了孩子的感受,而是由精管理规范,隐私保护以及伦理审查所构成的界限。
父母可告知孩子,捐精者需经人类精子库的资质要求下筛查和评估,相关冷冻样品由有资质机构保存与使用。
但是不要将“通过筛选”说成“确保没有遗传风险。”
现行的制度仅能通过健康问题,医学检查,实验室检测以及样本管理减少风险,不能将医学风险变为绝对零。
孩子问细节时,家长可先问一下“你想知道哪些部分”。
这并不是回避,而是确定孩子是问出生经过,遗传情况,还是问捐精者身份。
如果孩子仅仅想要知道“我是否是亲生的”,那么可以直接说,孩子是父母一起决定并且通过医疗的方式进入这个家庭的,供精不影响父母的抚养责任。
若孩子询问捐精者是否是我的爸爸,则需分别解释生物学遗传源与家庭中父母角色。
说清遗传关系,并不意味着贬低了养育关系,也不必将任何一方说成更高或者更低。
一次追问常常表明孩子已接触到同学或网络或者医学信息,因此家长不要急于纠正,也不要以“你还小,不用知道”将话题压回。
这样的回答可能暂停谈话,但会使孩子以后更加依赖不可信的途径。
更好的是告知孩子,家里同意回答,但有些问题要查看资料或者到正规的机构确认,不能用猜测补充。

人类的精子库保留的是供精的记录,而不是供受者的家庭随意抽取的个人资料。
受者知情同意,供精者隐私保护,精源使用限制及捐精次数限制,均属于制度管理范畴。
如果孩子害怕将来和不知道的遗传亲属发生亲密关系,家长可以接受这种担心是真的存在的,再说明精源的使用以及记录管理有限制和复核的要求。
具体精源的使用上限,记录保存以及跨省调配的规则,请以国家卫健委和省级卫健行政部门的现行文件及机构回复为准。
不要为安慰孩子,随口说“绝对不会碰到”、“一定能找到捐精者”、“以后国家将公开资料”。
这些话如果不能兑现,伤害常常比现在的不确定更多。
家长还需区分两种情形。
一是孩子主动问并愿意继续听,二是孩子有明显恐惧,羞耻或受同伴刺激后急于追问。
前者可自然分阶段说,后者则要先接住情绪,再说供精流程与遗传。
如果是家族病史,遗传咨询或者孩子健康评估,具体的判断应该由卫健部门批准的正规医院和执业医师做出。
父母不能用捐精者的情况资料自己推断孩子将来一定会得什么病,也不能将孩子的外貌,性格或疾病单纯归因于捐精的人。
实际沟通中,可将信息分为三层。
第一层孩子来自于这个家庭,出生时使用辅助生殖的技术。
第二层精源来自具备人类精子库的机构,捐精者的身份受到保密规则的保护。
第三层是现有的医学记录,筛查范围,遗传风险以及制度限制,这些不必在孩子的第一次提问中全部倒出来。
如果家长有就诊知道同意书,供精相关的告知材料或者医疗记录,请妥善保管,不要将完整的个人资料当作教育材料随意转发。
当孩子要看材料的时候,可以先确定材料里面有哪些个人的信息,然后再决定如何保护隐私。
人类的精子库以及辅助生殖的机构也有义务把供精流程,知情同意,保密边界以及可获信息说清楚,而不是让家庭签字之后自己承担沟通的压力。
机构年检,监管与伦理审查是解决精源管理和医疗合规的问题,不能代替父母建立家庭内信任。
因此,知情的时机不能只看户口的年龄或者一个固定的日期,而应该看孩子是否已经形成了稳定的身份,家庭是否可以用一致的、真实的、不过分的话语回答。
一个实用的判断是,孩子每次问一层,家长只回答一层已经理解并经证实的内容,同时指出哪些信息不公开,哪些问题要求向正规人类的精子库或者医疗机构确认。
不要忽然全盘揭示,也不要再编造。
把事实说清楚,把界限说明白,往往比等孩子从别人拼出答案更安全。
本文仅做公益健康的科普,不构成医疗建议,任何医疗行为请到卫健委批准的正规医疗中心(人类的精子库)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