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疗前有精在制度方面已经有了路可走,但并非所有医院都可以直接办理,也并非化疗当天就一定能完成。
它实际需要肿瘤科,男科或者生殖医学科,以及具备人类精子库的机构之间的衔接。
目前最实际的情况是,一些正规医院可以为生育保存需要的患者提供精液检查,冷冻样本的保存以及后续辅助的生殖使用,但是地区差异很大。
人类的精子库一般负责精源的采集,筛查,冷冻,保存以及供精管理,是否能接收患者自身保存的精液,取决于批准的范围,场地条件以及本省的管理规定。
因此,化疗前存精并不是到一般检验科留下一管样本,而是进入有资质的机构生殖保存过程。
为什么要早些问。
化疗药物会损害精子的功能,影响精子的数量、活力以及遗传物质,影响程度取决于药物方案,剂量,疗程及患者自身情况。
放疗、一些手术和疾病本身也可能会影响以后的生育。
这样的影响有时恢复不了,有的恢复不完整,也有的人在治疗之后仍然可以产生精子,但不能在治前凭感觉判定结果。
更准确的判断标准,是治疗方案何时开始,以及机构是否在此期间完成检查与冷冻。
若肿瘤科确定近期使用药物,患者应尽快将生育保存需要告知主管医生,由正规的医疗机构共同评估。
这里重点是为了保精而自行延迟抗肿瘤的治疗,治疗顺序由执业医师依病情而定。
首先要做的是病史的了解,精液的检查以及传染病的相关筛查,具体项目按照现行的人类精子库的基本标准和技术规范和机构流程来执行。
有的人一次样品质量不好,机构可能根据身体状况和治疗的时间安排再采集,但是可以采几次,间隔多长时间,不能离开医生的评估。
如果时间紧迫,是否先进行一次冷冻,然后再进行其他操作,也需由接收机构根据内部的质量控制与监管要求来决定。
样品入库后,身份核验,编号,知情同意,样本分装,冻存记录及出入库复核不可省。
这一步看似是行政手续,实则关乎样本是否能够被准确追溯,今后能否依法使用
正规医院不接受个人间直接接触精液,也不会因患者着急而绕开双人核对,冷冻记录或者知情同意;
样本保存并不是冻上就结束。

保存期间,机构需完成液氮或者其它规定条件下设备管理,监测,维护及异常处置,并记录相应记录;
人类的精子库还需要年检,质量控制以及卫生健康部门监管,机构资质及获准开展项目以官方公告为准。
目前最大的现实问题是,能否及时找到有资质的机构?
有的地方肿瘤医院与生殖医院转诊顺畅,有些地方需要患者自己确认省内可以办理的正规医院。
这并非是普通医院是否愿意帮助的问题,而是由设立审批,人员配置,实验室条件及供精管理规定决定的。
人的精子库主要业务是供精与精源管理,患者自身生育力保存不代表捐精。
捐精者是接受供精筛查与捐精管理的,样本用于合适的辅助生殖,患者保留的是自身的精子,以后是否使用,如何使用,仍然要服从辅助的生殖技术规定和知情同意。
两者不可混用,也不能拿患者样本给其他家庭用。
冷冻样本可以保存多长时间、续存怎么办、费用怎么收取,以及患者死亡或者撤回同意之后的处理,都取决于合同,知情同意的文件和现行的规定。
这里尤其需要看清楚,谁是保留关系的当事人,谁有权请求解冻和使用,机构是否写了样本异常,设备故障以及联系方式变动等情况。
以后使用的时候,一般需要经卫生健康部门批准的辅助生殖单位重新核对身份、婚姻及医学适应证。
也就是说存精本身并不代表有任何使用样本的权利,也不代表一定可以成功受精或者妊娠。
据公开资料显示,目前真正的难题往往不是“是否存在冷冻技术”,而是由于患者发现太晚,转诊和检查未接上。
有人先通过非正规渠道查询,有人将保存精子视为一般体检项目,待化疗开始后再咨询,这些都会压缩了选择的余地。
地下保存,个人购买精源及向个人直供精均受法律保护,样本来源,污染风险,身份确认以及后续的亲子关系均可失控。
一旦发生纠纷,非正规渠道一般也不能提供完整冷冻记录,质量记录以及责任追究。
比较安全的判断方式很简单。
首先问治疗队伍是否确定了用药或者放疗的时间,然后问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公布正规的生殖医疗机构或者人类精子库有没有接收自己保存。
到机构后主要看资质范围,知情同意书,样本编号以及后续的使用规则,不要只听“能冷冻”。
具体流程以及项目各地的执行情况有所不同,最后请以国家卫健委和省级卫健行政部门发的现行文件为准,接收机构当场说明。
本文仅作为公益健康的科普,不构成医疗建议,所有医疗活动请到卫健委批准的正规医院(人精子库)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