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液分析的报告有例外,并不代表报告作废,也不代表捐精的人自动合格或者淘汰。
在人类的精子库中,报告中的异常值,备注项以及无法判断的情况,处理方法不一样,不能只看一个数字来下结论。
首先要区分一下,这个报告服务于哪个环节。
捐精者精液分析,是供精者的筛查,精源质量的评价以及后续的管理。
辅助的生殖机构为受者做精液检查,可能是临床的诊断依据,两者不能相互替代。
最常见的情况,并非指标突然变坏或者变坏,而是送检的条件不符合规定。
例如留取时遗漏了一部分精液,样本容器不符合要求,身份核对不全,采集时间未准确记录,或样本送到实验室时已超过规定的时间。
这些情况影响精液量,精子浓度,活动率,液化状态。
报告若注明样本不全、不能判断或结果仅供学习参考,一般不能直接用于判断捐精者否通过。
实验室也会关注样品是否被尿液,消毒剂或其它物质污染,以及是否有明显的凝集,血液混入,液化异常等。
这些现象有的是样本质量的问题,有的是反映身体的状况,单凭报告不能将两者混淆。
遇此情况,正规的人类精子库将按本机构复核程序进行处理,必要的时候重新采集与检测。
重新检测并不是为了将结果“测得合格”,而是确定第一次的结果是否受采集与检测条件的影响。
若复测仍异常,管理人员将结合以往记录,体格检查,病史询问以及其它筛查资料做出判断。
捐精者也无法使用外院的正常报告,直接替代精子库中不合格或不能确定的结果。
原因很简单,不同的实验室仪器,操作人员,质量控制与报告口径都不一样。
精子库要确定样本来源,采集过程,检测方法及记录链条,才能将这份结果供精管理使用。
还有一个容易被误解的例外,是报告中的单项指标低。
精液参数原本就受近期发热,用药,禁欲时间,身体状况及检测误差等影响。
一次异常,一般只能说明这次样本检测结果,不能直接证实捐精者有永久性生育的问题。
反之,一次正常也无法代替人类精子库的连续筛查与综合评价。
捐精者能否入精源管理,需依据捐精者的捐精情况而定《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根据相关的基本标准与技术规范来执行,而不是捐精者自己解释的报告。

如果某一项结果超过标准线,或不同次检测不一致,实验室的负责人及精子库的专业人员要复核原始的记录。
复核要有时间,人员,方法与结论记录,不能仅在电脑中修改一个数。
已出的报告如需更正,一般应保留原始的记录,并说明更正的原因、依据及复核人。
同时也为了避免将报告修改为“看上去合格”,以便在日后出现质量问题的时候可以追溯。
精液分析可能会出现“没有精子”或“没有检出精子”的表述。
“没有检出”首先说明本次检测下没有发现精子,不一定是医学上的永久无精子病。
但是在人类的精子库捐精筛查中,这种结果不能被当作普通的波动来处理。
是否复核,怎样复核,是否继续开展捐精流程,需经审批人类精子库依据技术规范及内质量制度来决定。
受体在辅助生殖中所看到的报告也可能会出现冷冻前与解冻后的不同。
冷冻样本在保存和解冻之后,精子活动的状态可能和新鲜样本不一样,因此供精前后评价不可混用。
精子库还管理冷冻样品的身份,批次,保存记录,使用记录以及精源使用的上限。
报告例外不代表可以避开双盲,知情同意,保密管理或者供精审批过程。
特别是不能因为一个报告有争议而通过个人转让、地下供应或者非正规渠道获取所谓的替代精源。
这种方式不受到人类精子库的监督,样本来源,传染病筛查,遗传风险以及亲子关系的保护都不可靠。
如果是受害人家庭对报告的内容有疑问的话,可以向有辅助生殖技能的正规医院咨询,由执业医师根据病历和治疗过程解释。
如果捐精者有异议,应向实际检测和管理人类精子库提出复核申请,不能自行找人盖章。
精子库的资质,设立审批,年检以及供精管理均属卫生健康部门的监管范畴。
跨省配送冷冻样品也不是凭报告就可以办理的,还要符合现有供精管理规定和机构间审批、交接和追溯的制度。
真正要警惕的是,报告上写的“异常”并未说明样本的状况、复核结论以及后续的处理。
判断一个报告是否是合理的例外,可以先看四个方面的事情:样本的身份是否确认,采集和检测的条件是否完备,异常的结果是否经复核,最后决定是不是由有资格的精子库或者正规辅助的生殖机构来做。
这四项说不清楚的报告,不宜作为供精或受精的依据。
具体执行要看当地的现行文件及机构质量管理规定。
本文仅作为公益健康的科普,不构成医疗建议,所有医疗活动请到卫健委批准的正规医院(人精子库)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