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精请假现在没有一个全国统一,当然是带薪假。
争议真的在这里,捐精过程中有医疗筛查与随访安排,但捐精者不会因此而自动获得类似婚假,产假或者病假的独立的假别。
有些单位将其视为一般私事,有的单位需要按病假提供材料,还有一些单位担忧影响考勤,便要求员工说清具体原因
这几种方法混在一起,才使请假问题更加模糊。
先将关系分开。
人类的精子库是卫生健康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供精者需要知情同意,健康检查,实验室筛查以及后续的管理。
这些环节具有医学意义,但不代表供精者在治疗病症。
筛查结果是正常的,并不代表单位就应该将这段时间记为病假。
依据现行的劳动法律规定,病假一般需要以劳动者的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证明为依据。
仅仅是去精子库进行筛查或完成捐献,不能自然地推出病假的资格。
至于是否可以算公假,公益假或特殊事假,国家并没有对所有的用人单位作出统一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考勤制度不同,具体还要看当地的文件、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的约定。
单位如果明确规定了事假,调休,年休假或其他经批准请假的方式,员工一般应按照相应的程序来办理。
这里第一层争议是,捐献行为究竟是不是医疗行为?
答案不能光看地点。
在精子库进行采集,并不意味着所有的缺勤时间都是诊疗性质的,前期的检查、复查以及必要的医疗评估也不能简单地包装为治疗。
但反过来说,精子库的检查确实会浪费工作时间,单位也不可以因为员工做了生殖健康的相关事情而随意否定他的合理请假要求。
问题是制度接口,而不是谁有道德。
第二层争论,是单位能否要求员工说明去哪里,做什么。

用人单位能为考勤与劳动管理提供必要信息,但个人生殖健康,检查结果及捐精经历涉及隐私和敏感个人资料。
员工请假提供必要时间,事由类别及能证明到场材料,与将完整病历,筛查结果交单位不同。
单位没有必要的时候,不要要求员工提供与考勤无关联的检查项目,遗传信息或精液分析的结果。
人类的精子库也有保密义务,供精者身份及相关资料不得任意泄露。
因此,员工为请假将所有医疗材料发送到部门群里,既不稳妥,又可能引发新隐私风险
如果单位仅提供病假证明,精子库是否开具病假的证明,取决于实际的医疗服务以及执业医师的判断,不能将预约通知或者到场凭证当作病假证据。
第三层争论源于捐献补偿与劳动报酬混淆。
供精者能够接受精子库的管理,并不会因此而成为精子库劳动者。
精子库按规定给予的补偿,不能自动等于工资,也不能因此推出单位要另外给予带薪假。
如果有人将捐精说成是一份可以随意请假的兼职,或声称有统一国家的带薪捐精假,这两种说法均不准确。
单位也不可因员工曾参加合法供精而在招聘,晋升,薪酬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做不利的处理。
如果发生这种争议,关键是看是否有歧视性的处分,是否违反了单位的公开制度,是否超出了必要的范围。
另外一个容易忽视的问题是,捐精不是直接给个人供精。
正规供精需在获批人类精子库中,以双盲、保密与筛查等方式进行。
地下渠道无合法请假证明,也无可靠健康与身份保护,发生感染,隐私泄露或者后续纠纷时,相关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所以,单位问的是:“需要请哪些假”,员工可以先按制度请事假,年休假或者调休,只提供和审批必要性相同的证明。
单位问“为什么要交完整的生殖资料”,员工可要求对方说清楚收集的依据,用途,保存的范围以及接触的人。
精子库提供的材料如果仅仅证明到场,就不要自己说它是病假的证明。
判断这种争议,首先要查看三个东西,单位现行的考勤制度,精子库出具的材料性质,以及当地的卫生健康与劳动人事局公开的规定。
看不到确切的依据时,不要将口头承诺视为全国统一的规则。
本文仅作为公益健康的科普,不构成医疗建议,所有医疗活动请到卫健委批准的正规医院(人精子库)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