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精子库:孩子是我的,这句话首先是说亲子关系法律与家庭归属,而不是说孩子能被谁拥有。
正规的供精辅助生育中,精源来自经过筛查、检测以及按规定保存下来的捐精者,孩子并非捐精者。
捐精人提供的是受精的精子,不会因此获得对孩子抚养权,监护权,继承权或者其他父母的身份。
接受供精一方是经资质医院评估,知情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后,承担生育,抚养与监护的家庭。
这句话最易被误解的是,将遗传关系,分娩事实与法律上父母关系混为一谈。
精子中的确存在捐精者的一些遗传信息,这一点不会被双盲管理所取代。
但是遗传信息仅仅是亲子关系里的一个因素,不能单独定义谁是法律上的父亲,也不能使捐精者得到家庭成员地位。
人类的精子库制度设计,就是隔开精源提供者与受者家庭。
捐精者应按规定接受健康体检、遗传方面的筛查及必要的医学检查,合格样品经冷冻保存和复核后方可按照供精管理规定进入使用。
受害人夫妇在卫生健康部门批准的辅助生殖医院接受评估,由医疗机构依照医学适应证及现有技术规范进行供精治疗;
精子库不介绍捐精者给受者,也不准捐精者直接给个人供精。
双盲并非一句宣传语,而是一种管理身份信息,样本流转以及使用记录的要求。
受者一般都知道自己是接受供精服务的,但不应该据此获取捐精者可识别身份的信息。
捐精者也要知道具体的样本是谁使用的,是否有妊娠和孩子是谁的。
这样的安排,既避免了日后的身份、抚养与财产关系冲突,又保护了捐精者,受者家庭及孩子的信息。
当然,双盲并不意味着所有的记录都没有。
精子库及辅助生殖场需保存捐精,检测,样本使用及有关知情同意的材料,并接受年检,质量控制,伦理审查及卫生健康部门监督。

这些记录并非是个人随意查看的通讯录,而是为了确定样本来源,追溯使用状况,解决医学安全的问题以及履行监管的职责。
如果是需要依法进行调查、医学方面需要核实的情况,或者其它法律规定的,相关信息应当按照权限和程序进行处理。
因此,谁能看到什么信息,不能用工作人员的口头承诺,也不能用网上的说法判断,要看现行的文件和机构正式的告知。
”孩子是我的”还有一个现实意义:供精生育并非买一个孩子,也并非买捐精者身份。
受害人支付的是合法的医疗服务及样本管理费用,而非为捐精者买亲子关系;
孩子出生以后,仍然是一个自然人,有姓名,生命健康,受教育,隐私与人格尊严。
父母不应将“供精”视为对孩子隐瞒,羞辱或限制权利的理由,捐精者也不应将遗传联系视为介入受者的家庭生活的依据。
知情同意作用在于使接受治疗成年人知道供精的医学属性、保密安排以及可能的风险和各方的责任,而非让任何人签名后获得孩子处置权。
在治疗前,正规机构将对适用条件,供精流程,样本使用及资料保存进行说明,夫妻双方应按机构要求进行确认。
如果一方不能真正理解供精的安排,或者有伪造材料,冒用身份,绕开筛查的情况,后续可能会发生亲子争议,健康风险以及证据无法追溯。
问题出在哪里,往往不在于“孩子究竟属于谁”这个口号,而在于是否走正规的程序。
地下供精,网络撮合,以及向个人买精源,并非人类精子库所管理的供精业务。
这些方法无法确保捐精者的筛查,冷冻样本的管理,精源使用的上限控制以及跨机构追溯,出现健康或者亲子纠纷,相关的当事人权益也难以得到保护。
跨省调配,样本使用及机构间信息衔接,也应依照审批范围,监管要求及现行文件进行办理,不能将熟人介绍作为合规依据
一般人可以记得一个方法:看机构是否有人类的精子库或者辅助的生殖技术的资质,看有没有正式的知情同意以及医学评估,看样本有没有经过正规的冷冻管理和记录追溯;
只要对方提出私下见到捐精者,承诺避开双盲,拒绝提供合规告知,或将遗传相似说为“捐精者即孩子父亲”,就不应将其视为正规供精
孩子是我的,真正的对应是受者家庭履行父母责任,精子库与医疗机构负责管理精源,捐精者无因遗传贡献而获父母身分。
具体执行请以国家卫健委和省级卫健行政部门公布的现行规定为准。
本文仅作为公益健康的科普,并不构成医疗建议,所有医疗活动请到卫健委批准的正规医疗单位(人类的精子库)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