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精源给几个人,一次使用的记录核对。
首先说结论,同一个捐精者精源不是想要供给多少人就供应多少人,人类精子库要按照现行规定限制使用上限,并保留每次出库调配使用的记录。
但是“供几个人”并不是简单的“有几个冷冻样本”,也不能将一个人工授精,一个取卵受精与一个成功妊娠混为一谈。
精源一般会分装,冷冻保存,经质量检测后由有资质辅助生殖的机构在批准范围内使用。
因此,判断一个精源是否超过使用范围,并不在于网上流传的那一个数字,而在于捐精者的代码,精源的批次,使用对象的数量以及机构登记的记录是否相互匹配。
现行管理主要是对同一个捐精者设定精源的使用上限以及捐精次数的上限,具体的数字以及执行的口径以国家卫健委和省级卫健委发布的现行规定为准。
人类的精子库不可以将精子直接交给别人,也不可以由没有资质的单位自行提供精子。
供精关系主要通过精子库与经批准的人类辅助生育技术医疗机构相互衔接,受者家庭不与捐精者接触,双方身份应按双盲和保密规定处理。
这里的一次使用,首先要看一下记录中登记的业务行为是什么。
若是人工授精,一般会记录使用精源捐精者的代码,样本编号,出库时间,接收科室及操作的结果。
若是体外受精的话,冷冻样品可能在同一个治疗周期内用于实验室的受精操作,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形成胚胎,也并不代表一定会出现妊娠。
一次解冻未达到要求,或因医疗原因未完成操作,也应按机构实验室与库存规则留记录,不可口头称“没有使用”。
反之,受精失败并不意味着这份精源一直没有出库,也不代表捐精者的用量自动减少。
真正要核对的是精源的使用记录与受者病历,实验室的记录,库存的记录是否相同。
正规机构可以在内部追踪系统中查询样本从入库,检测,冷冻,保存,出库至使用或退回过程。

记录应能反映供精者的筛查、健康的复查、样本的质量检测和必要的风险应对情况。
捐精者身份证、遗传与传染病筛查资料为受保护个人信息,受害人一般只能获取与自身的医疗安全以及知情同意的必要信息,不能要求查询其真实姓名,住址或联系人。
同样,其他受害者的名字、治疗时间以及生育的结果也不得因核对精源而披露。
这并非机构故意不说,而是个人的信息保护,供精保密以及伦理审查一起划定的界限。
受访者在签订知情同意的同时,应重点查看使用的是哪一种供精方式,样本是哪一家有资质的精子库提供的,医疗机构是如何记录与保存使用的信息的,以及在样本质量或者信息差错的时候由谁来联系。
如果只有一个模糊的供精编号,可要求正规的医疗机构说清楚这个编号是不是对应捐精者的代码,样本批次或本次治疗操作号。
这几个号码用途不同,混在一起容易误解。
还要分清精源的使用上限与出生人口的控制,两者有关系,但不是一张表。
制度设计要防止同一捐精者遗传后代过分集中,同时考虑样本的检测、保存时间、受者的治疗安排以及生育结果的确认等。
按照供精管理规定,医疗机构与人类精子库要按规定报告、核对、保存有关资料,受卫生健康部门的监督管理,涉及伦理方面的问题还需要经过伦理的审查。
跨省调配不是个人拿样本到另一个地方使用,而是由有资质机构按审批,运输,交接及记录规定办理。
若发现机构无法说明样本的来源,拒绝说明与本次使用相对应的记录,或要求个人转帐购买所谓的“精源”,并非正常信息不透明,而是明显合规风险
非正规途径无双盲,筛查,冷链及追溯保障,出现健康或者亲子关系的争议,受害者的权益也难以得到法律保护
核对时最有效的方法是:机构书面确定四件事,即本次样本是哪一家获批的人类精子库,对应哪一个不暴露自己的供精者的代码,是哪一批次,此次是否已登记使用。
至于同一个捐精者累计提供了多少受众,应由机构负责管理,涉及个人私密的部分不能用口头承诺代替正式记载。
具体还要看当地现行的文件和机构记录制度,但是“有编号,有交接,有使用结果,有责任人”才是判断记录可靠的基本依据。
本文仅作为公益健康的科普,不构成医疗建议,所有医疗活动请到卫健委批准的正规医院(人精子库)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