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容易忽视的风险,并非请假本身,而是请假理由一扩散,捐精这件事情就可能由个人的医疗隐私转变为单位和同事所知的标签。
现行的制度并没有将“捐精”单列为一种自然享有的假别。
人类的精子库由卫生健康部门批准和管理,供精者需要知情同意,健康检查,实验室筛查以及后续记录的管理,但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要为相关的时间自动审批带薪假。
因此,能否请下来,一般要看劳动合同,单位的考勤制度以及请假审批权。
这件事情可以合法办理,但不能将“机构可以参加”理解为“单位要放行”。
请假时首先碰到的是证明材料如何开。
正规的人类精子库会根据实际的就诊或者检查情况,提供可以证明到诊的事实的材料,但是材料的内容,用途以及是否需要写具体项目,需要根据机构和当地的管理要求来确定。
医院也不能为方便请假,将非治疗性捐献安排作为疾病证明使用。
反之,申请人也不能自己修改证明,或以虚假病假的理由掩盖实际情形。
若单位后来核实出请假事实不实,争议焦点不再是捐精了,而是诚信的考勤与劳动纪律了。
轻则要说明,重则可能按照单位制度来处理,具体还得看规章制度有没有依法制定并对劳动者进行公示。
第二层危险为隐私。
捐精者健康信息,生殖健康,筛查结果,身份资料及捐献记录,均为应当受保护的信息,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涉及敏感的个人信息
《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根据相关的技术规范,对供精者的资料予以管理和保密,正规机构并不会因单位需要考勤而将完整的病历、筛查的结果或者个人的情况交由单位。
但这并不意味着信息绝不会泄露出去。
材料可能来自本人,前台,部门负责人,人事或者财务等多个方面,口头解释也会被别人听到。
有些人为请假,一开始只告知直属领导,之后又向同事说明检查内容,信息就这样慢慢扩散开来。
我个人认为,最容易误解的是“请假一定要交完整的医疗资料”。
一般来说,单位办理考勤首先要确定请假时间及事由是否合乎制度,不当然需要了解所有健康细节;
依据个人信息的保护规则,处理个人的信息应该有明确的目的,不限于必要的范围,涉及敏感的信息还应当满足更加严格的要求。

若单位要求提供与考勤无关完整的检查报告,员工可先问清收集目的,使用范围,保存期限及接触人。
可以用最少的材料证实请假事实,不要主动扩大公布范围。
但是,隐私权并不是可以拒绝所有合理考勤管理的。
要是请假制度要说明原因的话,劳动者还是要按照制度申请的,只是可以真实,必要的范围说明,不必将个人的生殖信息告诉无关人员。
第三层危险是身体的安排以及后续的记录。
供精并非一次性到场即完成的一般性活动,正规机构会在筛查、复查、随访以及样本管理等方面安排时间,具体流程视人类精子库现行要求而定。
中途发现检查不合格、身体不舒服或时间调整,并不代表谁做错了,也不应当作单位评价人的标准。
但是如果申请人经常临时请假,或没有将已经批准的假期与实际到诊的时间相匹配,单位可能会认为是考勤的问题。
出现争议的时候,责任要分开来看。
人类的精子库负责在审批范围内开展服务,管理供精者的资料和样本,医务人员进行告知、检查及记录。
单位负责依照合法有效规章制度办理出勤及请假事宜,不得将有关生殖健康的信息作为歧视性的评价。
个人则需要对自己的请假材料及陈述负责任。
任何一个个人直接进行供精,地下中介或以金钱进行撮合供精的行为,都不是正规的人类精子库过程,参与者可能面临健康风险,也可能遭遇合同、隐私以及纠纷举证的问题,非正规渠道无法享有应有的法律与医疗保障
遇到单位用捐精的经历来羞辱,排斥或者不合理的区别对待,先留下请假申请,沟通记录及制度文本,再向人事工会或者劳动争议的处理途径反映。
如果机构泄露了信息,应当向涉事的医疗机构及所在地的卫生健康部门反映情况,涉嫌违法处置个人信息的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实际判断的时候,可先看三件事情。
第一、看单位的现行制度是否有明确请假类型及证明要求;
第二、向正规的人类精子库证明可以提供哪些范围的到诊资料。
第三,只提供能证明请假真实性的材料,并保留提交的记录。
单位只要确认某一天到诊,就不需要主动提供筛查报告。
本文仅作为公益健康的科普,不构成医疗建议,任何医疗行为请到卫健委批准的正规医院(人精子库)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