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要供精的时候,最难面对的往往不是一张申请表,而是承认仅仅依靠夫妻二人的精子,可能不能完成受精或者生育。
这句话听上去冷静,在家庭中却很沉重。
它也许意味着男性应该承认精液检测、治疗或者既往的诊疗没有改善结果,也可能说明夫妻应该认识到生育计划不应该按照原来的想法继续。
很多人都将这种承认视为失败,甚至认为接受供精将改变家庭的关系。
但是在人类的精子库制度中,供精并不是对一个人的评价,也不是谁欠谁。
它是在辅助生殖过程中经过审批,筛查,冷冻保存以及使用管理的精源的安排。
真正需要说清楚的是,你们接受一种生育途径而不是将捐精者带入家庭。
人类的精子库是供精的,捐精者和受精者不是私下的认识、私下的交易关系。
捐精者需要进行健康检查,遗传方面的评估以及必要的筛查,样本还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以及冷冻保存
受益人需在卫生健康部门批准的辅助生殖方面的医疗机构进行评估,并由机构按照流程衔接到人类精子库中。
这一步最易被忽视,因为夫妻常常将注意力集中在精源是否适宜上,而没有认真思考过自己是否已接受了这一事实。
如果一方怕耽误时间,另一方只为安慰伴侣点头,以后每次受精失败,孕期检查或者孩子成长的家庭谈话都可能再次触发这件事情。
因此,决定当天最应该面对的是,不是“别人知道不知道”,而是夫妻二人是否能够对这个选择做出真实的、稳定的、没有强制的同意。
知情同意并非签字即结束。
医疗机构要说清供精辅助生育的基本过程,可能涉及到的医学问题,精源管理方法以及相关的伦理要求,夫妻也可以理解后提出问题。
具体使用什么样的冷冻样本、怎样安排受精和是否能进入下一步,需由审批机构执业医师根据检查结果作出判断。
人类的精子库不会给受捐精者提供可识别的身份信息,双盲和保密的安排,是为了防止私人接触,权利混乱以及后续的纠纷。
这并不意味着家庭可以将供精当作一个无需解释的秘密来看待。
法律与管理规范注重精源来源,机构资质,样本流转,知情同意与隐私保护,但家庭如何对孩子身世进行沟通,还涉及长期亲子关系和家庭伦理

将所有的压力都压在了一个人身上,通常不是好办法。
男性担心孩子和自己无遗传关系,女性担心伴侣后悔,双方父母可能会用“是否还可以再等一等”来增加犹豫。
这些反应不代表谁不够理性,只代表供精决定涉及的不仅仅是受精。
真正需要确认的是,伴侣愿不愿意一起承担后续养育的责任,能不能接受不能从非正规渠道证明所谓的“精源条件’,以及愿不愿遵守机构保密和使用的规则。
精源使用受捐精次数的上限、精源的使用上限以及样本管理的要求限制,不可以家庭自己指定,重复购买或者个人索要。
人类的精子库设立审批,年检,监管与伦理审查,并非为家庭增添一道形式的手续,而是将捐精者,受者以及未来出生的子女权益置于同一套规则之中。
跨省调配,样本运输及机构之间信息衔接,也应依照现行规定执行,不可因着急而通过网络的中介或者熟人介绍寻觅精源。
非正规的供精看起来避免了心理压力,实际上会将筛查,感染风险,亲子关系以及隐私泄露责任推给家庭,并且一般不受法律的保护。
如果有人说可以直接给精子,透露捐精者的身份,或者保证一种遗传条件,不是更方便,而是很明显的警示信号。
人们常常将供精理解为“借来一个爸爸”,制度并不是这样设计的。
捐精人提供的是管理生殖细胞,法律上父母关系,养育责任与家庭身份不可简单替代。
也有人认为,只要不通知任何人,问题就解决了。
制度没有规定家庭必须使用某种家庭沟通的方式,但是隐瞒、欺骗以及强迫决定所带来的风险,并不能通过一张同意书而自动消除。
决定前,可以将争议写下来,逐一问清楚哪些是医学问题,哪些是精源管理的问题?哪些是夫妻必须一起承担的家庭的问题。
问不清楚的时候,让正规的医疗机构及人类精子库负责解释,而不是相信中介,论坛经验或者所谓的内部途径。
我个人认为最可信的判断并非是当天是否哭泣,也并非是谁先签字,而是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双方仍能够平静地说出为何选择供精,以及过程不顺利,准备如何共同面对
能接受需要帮助,并不意味着承认自己的不完整。
它只承认生孩子有时需要医院,精子库管理以及家庭一起参与。
若对供精存在明显抵触的话,先暂停签署相关知情同意,向审批机构进行当面了解,真正接受后再做决定,往往比被时间的压力推动更为安全。
本文只是公益健康的科普,不构成医疗建议,所有的医疗行为请到卫健委批准的正规医院(人精子库)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