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精家庭秘密一次孩子说自己早就知道了。
孩子表示“我知道”,一般并不代表人类精子库漏掉了捐精者的信息,更多的是家庭将供精当作不可触碰的话题,孩子却用生活细节拼出答案。
供精的家庭面临的是两个秘密,一个是精源来自于捐精者,另一个是捐精者是何人。
前一层是家庭成员间的知情与信任,后一层是人类精子库保密和个人信息的保护。
根据现行规定,捐精者需经健康检查,遗传筛查及必要医学评估,精子进入人类的精子库后,还需经过采集,检测,冷冻保存及复核等过程。
受害者使用的是管理过的冷冻样本,而非捐精者直接送给某个家庭精子。
人类的精子库和辅助生殖的机构之间,还要依据供精管理规定核对样本,身份及使用记录,以免样本混淆和同一精源无序使用;
大家通常将这件事说成“捐精者与孩子永远无关”,制度并没有将供精简单地理解为一笔普通的交易。
它既保护了捐精者的秘密,又保护了受者家庭与出生子女的利益,因此强调双盲,保密,知情同意及全程记录。
这里所说的双盲是指捐精者和受者之间不可以互相识别的身份,并不是所有的与出生子女相关的医学资讯都可以被抹去。
精子库要保存和精源,检测结果,使用情况相关的资料,出现医学安全的问题时也要能够按照管理链条进行追溯与处理。
但是,这样的内部可追溯并不意味着受者家庭能够获取到捐精者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或者其他可识别的信息。
具体信息由谁提供、在何种情况下提供,取决于现行文件,伦理审查以及主管部门管理要求,不能将网络上“基因检测可查到一切”视为法律结论
真正的问题出现在家庭中。
有些父母怕孩子受伤,决定先不说,有些人认为孩子年龄小就不懂得理解,还有人将供精视为家里的隐私,认为只要不说,事情就不影响家庭的关系。
但是孩子接触的并非一张告知书这么简单。
他可能在看病的时候听到供精,精源或者捐精者等词语,也可能在父母争吵、亲属闲聊、出生记录及遗传病史中发现异常。

外貌并不代表父母本身无法证明什么,商业的基因检测也无法直接取代人类的精子库正式记录,但是如果孩子长期感觉家人在回避一件事情,就会自己找解释。
因此那句“我早已知道”,很多时候所说的并非是他已经明白捐精者是谁,而是他早已明白父母没有将有关自己出生的部分事实说清楚。
知情同意签署人一般为从事辅助生殖工作的成年人,医疗机构说明供精方法、可能涉及到的医学信息及保密界限。
这份同意无法自动为父母解决以后如何与孩子沟通问题。
人类辅助的生殖技术注重保护受害者和出生的孩子的合法权益,伦理审查也关注信息告诉、隐私保护和家庭关系的影响。
制度可以控制样本的来源、人员的权限、资料的保存以及机构的责任,但难以规定父母要在孩子几岁时,用什么话语来沟通。
这也是最容易被误解的地方。
精子库的保密,是避免身份被私自披露,而非鼓励家庭将孩子出生的事实包装为禁忌。
若家庭决定表明,重点应放于事实本身与亲子关系上,而非将捐精者描述为需寻找或评价者。
如果孩子知道了,父母也不要为了保持原来说法而继续制造出生经历,否则后面有遗传病史,就医告知及个人身份认可时,信任成本更高。
需要具体沟通的时候,可以向提供供精的正规的辅助生殖医院咨询,由有资质医务人员或者心理专业人士结合家庭状况说明。
这并非是让机构为家庭做出决定,而是避免将医疗事实,个人隐私与情绪冲突混为一谈。
对于正在做供精的家庭而言,判断一种说法是否可靠,可以先问三个问题。
第一,机构是否具备相应人类精子库的资质或者与有资质的精子库合作。
第二,是否说明精源的使用,冷冻样本的管理,知情同意,隐私的保护以及记录的保存,而不是说“绝对不会发现”。
第三,是否能说清楚孩子出生之后相关的医学信息如何保存、出现了什么问题由谁来处理?跨省调配,年检以及监管依据。
任何承诺避开筛查、避开双盲或让家庭直接与捐精者联系的渠道,都不是正规的供精。
一句话的判断就足够了,精子库负责管理精源和身份,家庭负责维护亲子间的信任,孩子的那句“我早已知道”,常常是提醒后者不要一直拖着。
本文仅作为公益健康的科普,不构成医疗建议,任何医疗行为请到卫健委批准的正规医疗中心(人类的精子库)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