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精致不育为什么说不育风险还有原因?
很多人认为一次捐精后精液量减少,等于生育能力丧失了,其实这两者并不是同一个概念。
在满足人类精子库的筛查、采集以及随访要求的情况下,捐精一般不会导致永久不育。
精液是一回排出来的混合物,精子也并不是用完了就不能再生,睾丸会不断生出新的精子,只是形成,成熟和排出要时间。
因此,捐精后短期内精液量减少,精子数量变动,更多的反映了采集间隔,近期身体状况和检测差异,不能用一次结果来判断。
真正需要检查的是,捐精者本来就有的生殖系统的问题,或者后来出现了与捐精无关的疾病。
人类的精子库为何要在采样之前反复筛查,就是因为这里。
依据人类精子库的基本标准以及技术规范,捐精者需接受健康问题、体格检查和精液质量评价以及相应传染病与遗传相关的筛查,具体项目依据现行规定及机构资质。
这些环节并不是为了确保一个人将来永远不会不生育,而是为了避免明显不适宜捐精的情况,减少精源在辅助生殖中的健康危险。
检查合格,并不意味着获得了不育免疫。
人生育能力受年龄,遗传因素,睾丸与输精管疾病,内分泌异常,感染,外伤,手术及其它健康因素的影响。
有的问题在捐精之前没有出现,后来才出现,或早期检查中不能完全识别出来。
这也是为何不能将“曾捐过精”作为判断不育的依据。
还要分清两个问题:一个是捐精者自己后来是否能生育,另一个是供精样本是否能用于受者辅助的生殖。
供精并非将新鲜的精液直接交付给个人,而是在具备资质的人类的精子库中进行采集,检测,冷冻样本的保存以及质量管理,然后按照供精管理规定使用经批准辅助生殖的技术。
样本在使用之前,一般需要经过规定复核、检测、保存等程序。
所谓的双盲与知情同意,主要是解决供者,受者,医疗机构间的信息界限和责任界限,而非掩盖样本质的问题。

受者用了供精没有成功怀孕,也不能倒推捐精者不育。
受孕的结果还受到受者的年龄,卵巢功能,子宫情况,胚胎因素,授精方式以及医疗过程等因素的影响,这些诊断只能通过正规的辅助生殖医院的执业医师进行评估。
反之,捐精者之后发现自己的生育困难,也不能仅仅将原因归结于过去的捐精过程。
需要经卫生健康部门批准的正规医院进行检查,医生会根据病史,体格检查以及必要辅助检查来判断原因,而不是依据网上传言或者单次的精液报告来判断。
那为何这种说法一直被人相信。
一方面,捐精的过程本身就会使人产生精子消耗殆尽的感觉。
另一方面,一些人将短期禁欲,频繁采集的指标改变,误解为睾丸功能损害。
另一种常见误解是将不合规供精所带来的风险与正规的人类精子库捐精混淆。
地下供精,个人私下交易或避开筛查与知情同意,不但可能引发感染、遗传危险以及亲子关系的争议,也受到正规监管及医疗质量保护。
出现纠纷的时候,样本来源,检测记录,保存记录以及使用授权都无法确认,相关的健康权益也难以得到保护。
正规的人类精子库需要遵循设立审批,年检,伦理审查,保密管理以及精源使用的上限等规定,捐精次数的上限和精源的管理规则请以国家和省的卫生健康部门发布的现行规定为准。
这些限制目的是减少同一精源过度使用,身份信息泄漏以及后续追溯难的风险,并非每捐一次就必然会损害生育力。
跨省调配不得自行安排,涉及精源流动的事宜应当按照监管要求与机构之间合规的程序进行。
如果有人说捐精会导致不育的话,先看他是正规的人类精子库规范捐精,还是非法供精,疾病因素与偶然不育混在一起。
再看是否来自于检查记录以及正规的医疗评估,而非仅凭时间先后的关系。
对捐精者而言,如果出现持续生育或者生殖健康方面的异常,应当向正规的医疗机构报告以往的捐精情况并进行评估。
对于接受供精家庭而言,应确定服务机构具备人类的精子库或者辅助生殖资质,获得正式的知情同意,不通过个人途径寻找所谓的精源。
这样判断,才能区分“捐精后不育”与“捐精致不育”,避免漏掉真正需检查的原因。
本文仅作为公益健康的科普,并不构成医疗建议,所有医疗活动请到卫健委批准的正规医疗单位(人类的精子库)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