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精子库:家人知情的问题,为什么要先跟伴侣对齐
这件事情真正要先对齐的,往往不是父母与亲戚,而是共同承担辅助生殖的伴侣。
由于供精并非单独购买一个精源那么简单,它涉及知情同意,婚姻关系核查,医疗记录,家庭边界,以及将来怎样面对孩子出生的事实。
父母可以告知,也可暂时不告知,但是伴侣间不能将其视为一方隐瞒另一方的普通医疗费用。
在人类的精子库和经过审批的辅助性生殖医院之间,供精流程有明确的责任划分。
人类的精子库管理捐精者的筛查,精液的检测,冷冻样本的管理以及精源的使用记录,医疗机构管理受者评估,诊疗安排及辅助生殖。
捐精者和受者间实行双盲、保密管理,受者不可指定一个捐精者,也不可通过非正规途径接触到捐精者。
这套制度不仅保护了捐精者,也保护了接受供精家庭。
因此,家人知情不代表家人有权查阅精源资料,也不代表父母可以代表夫妻决定是不是接受供精;
真正要先解决的问题是伴侣之间有没有基本的共识。
第一,接受供精的方向。
第二,是否愿意按正规流程进行检查,知情同意及随访。
第三,是否接收捐精者的信息受到了保密的限制,不能将选择变成挑选商品的过程。
第四,将来是否告诉孩子相关的出生信息,以及由谁在哪个阶段解释?
这些事情不需要在第一次的谈话中全部定下来,但是不可以一方已经签署了知情同意书,另一方才明白使用了供精。
在现有的辅助生殖制度中,对于夫妻共同承担的供精辅助的生殖,一般需要双方知道并按医疗机构的要求办理同意。
具体材料,签署方式及核验要求,请以卫生健康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的现行程序为准。
这也是为何我不建议将父母同意置于夫妻共同决策之前。
父母的担忧可能来自于遗传,隐私,孩子的将来心理感受,也可能只是不了解人类精子库。
这些担忧可以解释,但不能代替接受治疗夫妻做出医疗决策。
反之,伴侣也不能以“这是我身体”完全排除另外一方的知情,因为供精将影响双方家庭关系与未来的养育。

那家人究竟要不要知道?
制度上无一个简单答案是所有父母都要知道,或家庭都要保密。
个人隐私保护,医疗隐私与知情同意医疗机构不得将患者诊疗信息随便告知无关亲人。
但是,家庭内部如何沟通,常常受照护安排,经济支持,共同居住以及老年人认知的影响。
如果父母要参加就诊照顾的话,夫妻最好是先商量到什么程度,而不是临时的在诊室门口吵架。
可以说明正在进行正规辅助的生殖评估,也可以说是供精,关键在于夫妻双方对于口径和界限有共识。
不建议将捐精者筛查的资料,遗传检测的结果或者任何可以识别个人信息传给家人。
精子库保留的捐精者的资料为受保护业务及个人信息,受者无权从工作人员处打听捐精者资料。
有的家庭担心,父母知道后要求换一个条件更好的精源。
正好说明先把制度说清楚,捐精者需要统一健康筛查与质量管理,精源使用受到供精管理规则、使用上限及记录追溯等限制。
受众一般不能将精源视为可私下比较与反复选择的个人物品。
人类的精子库资质,设立审批,年检和监管,是卫生健康部门管理的。
冷冻样品的保存,出库,运输及跨省调配,也要依照现行规定和批准的范围。
家庭成员的意见,不能成为避免双盲、避免筛查或者向个人索取精源的借口。
若有人声称可提供“更适合的捐精者”,或避开正规的人类精子库与医疗机构,风险不仅仅是家庭争执。
非正规的供精受到完整质量控制,身份核验以及使用上限的管理保护,出现健康,亲子或者隐私问题,往往缺乏可追溯责任链。
比较安全的顺序,是伴侣先在无亲属压力下说清楚核心事实后再决定是否通知父母。
谈不拢时,不要隐瞒签字,也不要先将双方父母卷入其中。
可以将双方的问题带到正规的医疗机构,由生殖医学的专业人员讲解流程,由人类的精子库或者相关的机构说明精源管理的边界。
有关伦理争议的,按规定可能需要经机构伦理审核或者由相应的管理部门予以处理。
判断是否“对齐”,并不取决于两人是否完全没有担忧,而取决于双方是否都清楚供精是什么,谁需要签字,哪些信息不公开,以及以后要如何承担共同家庭的决定。
父母理解可以渐渐建立,伴侣间的知情不能事后补充。
本文仅作为公益健康的科普,不构成医疗建议,所有医疗活动请到卫健委批准的正规医院(人精子库)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