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冷冻精液并非解冻一次就可以反复使用的万能精源,一次解冻一般对应一次清晰的辅助生殖安排。
这里所说的“一次”并非是指一个捐精者仅仅能够帮助到一个家庭,也不是指一支冷冻的样本仅仅对应着一种受精的方式,而是指已经解冻的那一份样本,一般需要依据实验室记录来进行检测、处理以及使用,不能够由个人携带、转卖或者自行再冷冻。
人类的精子库存放的是经过筛选、检测以及编号的冷冻样品,样品进入液氮后,会有捐精者的身份编码,采集日期,检测状态,冻存位置及质量记录;
这些信息并不会透露给捐精者的真实姓名,供精过程是双盲、保密的,医疗机构也无法直接介绍一个精源。
大家通常将“存精”解释为将精子冻结起来,什么时候想要用就拿出。
制度并不是这样规定的,是否使用取决于样本的合格程度、受者的同意程度、医疗机构适应证评估和人类精子库供精的记录。
为何会传歪,主要是“保存时间长”与“可无限次解冻用”混为一谈。
冷冻样本一般按便于核对与使用的单位进行分装,具体的形式依据人类精子库的技术规范及本机构的质量管理规定而定。
使用前,实验室首先核实申请信息,样本编号,受者资料及供精条件,然后按操作规程解冻。
解冻后观察样本的状态,并根据实际的使用项目做好必要实验室的处理和质量的记录。
如果是人工授精的话,所需的处理与使用方法和体外受精,显微受精不一样,但是这些决定需要经过审批的辅助性生殖医院依据诊疗流程来决定。
受害者不能因看到一个捐精者编号而要求将同一份已经解冻的样本留给下次使用。
实验室也无法为节省样本,将剩余部分在无质量依据与审批流程下重冻存。
是否能够重新冻存,不能够依靠工作人员的口头承诺,也不能够由家庭自己决定,具体还要看现行的技术文件,样本状态以及机构质量管理的要求。
在规范的一次性解冻使用记录中,一般会留下几个重要环节。
第一条是领用记录,写明是哪家经过批准的医疗机构申请的,申请的供精项目有哪些,样本在哪个保存地点出库。
其次是复核记录,至少要追溯到样本编号,供精者编码,受者信息及经办人员,关键步骤还要复核,防止拿错或者混用。
第三:解冻记录,包含解冻时间,操作人员,样本状态及解冻后检测或处理的结果。
第四是用途,记录样品用于什么样的辅助生殖过程,是否已经完成受精或者移植的操作,剩下的如何按规定处理。

第五:异常记录,如果样本破损,标签不清,温控异常或者检测结果不合格,应暂停使用,进入质量事故处理,而不是偷换一支样品。
这个记录的意义,不是为家庭办理手续,而是出现问题可以追溯到样本,人员,设备以及决定的依据。
精源使用也受到供精管理规定的限制,捐精者捐精次数的上限、精源的使用上限和相关的随访和年检的要求,都不是受者和工作人员私自商量的。
同样的捐精者样本,也不能离开人类精子库总量管理,在不同机构间随意转移。
确需跨省调配需要时,应按卫生健康部门及相关机构现行规定办理,包括资质核验,申请审批,运输保存,接收复核及全过程记录。
“全国都可以用”、“一次存下来全家都可以”、“解冻了还能留下来下次用”,这些说法不准确。
供精并非是普通的商品交易,非正规渠道获取的精源不受到正规医学的质量体系以及法律的保护,感染的风险、身份的风险和亲子关系的风险以及后面维权的困难都会转嫁到家庭。
人类的精子库设立审批,运行监管以及质量控制,决定了样本需要在有资质的系统中进行采集,检测,冻存,出库及使用。
医疗机构应当在确定供精助孕之前,按照知情同意以及伦理审查的要求,不能将样本当作只要付款就可以领取的东西。
受者可以知道的,一般是医疗机构明确的供精条件及使用流程,而非捐精者可识别的个人资料。
捐精者健康资料以及遗传方面的信息是需要保护的一个个人信息,机构既要确保供精安全,又要防止有关人员查询和传播。
如果家庭要确认一次样本是否冻结、是否使用或按规定处理的话,应当向实际使用辅助生殖技术的正规医院提出核实申请。
机构应当在保障捐精者及受者隐私的基础上,说明可以公开流程信息以及记录的范围。
若发现有人直接向个人供精,出售所谓的精源名额,或承诺避开筛查,双盲以及知情同意,则不是灵活办理,是脱离监管高风险的行为。
不要再转账或者自行使用,要保留合同,聊天记录及付款凭证,向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反映情况,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判断一次冻结是否合法,普通人不必只看宣传,可以看三个事情。
首先看是否为卫生健康部门批准的正规的医疗机构或者人类的精子库。
再问一下样本出库到使用中有哪些核对,检测和记录,是否由实验人员按流程做。
最后确定知情同意,供精条件,样本去向及费用凭证完整性,任何承诺“无限用”而不谈编号,复核与监管的说法都应视为谣言或者至少是严重的误导。
本文仅作为公益健康的科普,并不构成医疗建议,所有医疗活动请到卫健委批准的正规医疗单位(人类的精子库)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