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精子库:样本销毁过程,一次环保处理说明
人类的精子库样本销毁,并非将冷冻管拿出丢入垃圾桶,而是一个有审批,有复核,有记录,按照医疗废物与生物安全的要求进行的终止保存过程。
它一般发生在精源检查不合格,保存期限或者保存条件不符合要求,捐精者撤回并同意并且制度允许的情况下,或样本已经达到规定的用途后。
首先要区分一个事实,样本不能因工作人员认为“没用”而自行毁掉。
人类的精子库必须按照人类精子库的管理办法,基本的标准以及技术规范,供精的管理规范,以及本机构的批准制度来进行管理。
样本进冷冻保存后,身份信息,采集时间,筛查结果,使用状态及保存位置应当可追溯。
决定销毁之前,工作人员通常要核对样本的编号,捐精者的资料,知情同意的文件以及目前的状况,确定它是否已经被受精,正在办理调整,正在进行医学复核,或因技术原因暂停处理的样本
这一步看起来是对账,实际上是防止错毁与错用的关键所在。
捐精者的知情同意一般会说明精源有可能被保存,检测,使用或者在特定情况下销毁,但具体授权的范围还是以现行的文件和机构的文件为准。
如果是捐精者撤回,受者家庭请求停止使用,样本转移不成功等特殊情况,不能仅看一方的口头要求,还要核实法律关系,医疗记录以及机构的权限。
供精是双盲管理,样本销毁也是泄露捐精人身份的途径。
工作人员所接触的姓名,联系方式,遗传筛查的结果以及使用记录,仍然是需要保护的一个个人信息,处理的过程应当遵循个人的信息保护以及医疗隐私的要求。
确定可以销毁后,一般需要经授权的人提出申请,由另一个工作人员或者相应的负责人进行复核。
有的机构还要求科室主任、质量管理员或伦理人员按照制度审核,特别是在知情同意的争议,研究用途,跨机构调配及异常样本中。
具体谁签字、几级审批,各地及各机构执行可能存在差异,但是不可以没有授权人,也不可以仅仅只留下口头的决定。
真正使用时,样本首先在保存系统中进行出库或者状态变更,然后再核对编码。
冷冻样品从液氮环境中取出后,不能直接作为一般生活垃圾来处理,也不能与未授权人接触。

机构按操作规程做失活,灭活或其它适用无害化处理,使用方法应与样本性质,设备条件以及医疗废物的管理要求相适应。
液氮容器,冻存管以及可能染上生物材料的东西,还要考虑到低温冻伤,破裂,飞溅和生物污染的风险。
处理过的材料一般要按照医疗机构有关废物分类,暂存,转运及处置要求交给合规的单位处理,而非自行倾倒,焚烧或混入一般垃圾。
这才是“环保处理”的真正含义,关键不在于将样本变成可回收的东西,而在于防止病原风险,个人信息泄漏及不规范排放;
如果样本还在有效保存,只是因为本库暂且不用,也不一定等于销毁了。
在满足设立审批,供精管理以及跨省调配等条件下,可能会有依法转运,调配或者继续保存的规定。
但是转运并不是销毁的理由,跨省调配要按照监管要求来办理,不可以由个人,普通中介或者未经批准机构自行收取精源。
样本销毁后,机构还要保留可追溯记录,一般包含销毁原因,样本编号,核对人员,批准人员,执行时间,处理方式及最后去向。
记录不能仅写一句“已经销毁”,在将来有受精记录核实、捐精次数的上限核实、精源的使用上限的复查或者质量事件的调查时,一定要还原当时的情况。
人类的精子库年检,质量检查以及行政监管,也会关心样本保存,使用,调配与销毁的记录是否相对应。
如果账面上显示样本销毁了,但仍在受精或者供精记录中,问题不仅仅是内部的差错,还可能涉及到辅助生殖的质量管理,个人信息的保护以及责任的追究。
伦理审查并不是每一个普通样本的销毁都需要重新开会,但是涉及到研究剩余的样本,遗传资料,特殊授权或者受试者权益的时候,必须按照适当的审查制度来处理。
常见误解为,销毁意味样本可被谁拿走,或环保处理是将内容物排进下水道。
这两种解释都不对,非正规渠道获取的精源无法提供合法供精保证,受精结果,遗传风险,身份保密以及后续责任都无法确定。
对于正在进行辅助生殖过程的家庭而言,最有效的判断方法并不是问“还能否找回样本”,而是向卫健部门批准的人类精子仓或正规医院核实样本状况、处置依据及记录留存。
对于个人信息,知情同意或者样本去向的争议,可以通过机构投诉,病案或者信息公开的渠道进行反映,也可以向所在地的卫生健康部门进行咨询。
不信个人转让,私下供精或者承诺“保存样本”,样本是否可以继续使用,最后只能依据合法的机构系统记录及现行的监管要求而定。
本文仅作为公益健康的科普,不构成医疗建议,所有医疗活动请到卫健委批准的正规医院(人精子库)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