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情最难的是,并非接受孩子和丈夫无生物学上父系血缘关系,而是夫妻是否能将这个事实放在一起生活中,而不是让它成为谁的秘密。
供精受孕并不是将一个捐精者换成一个丈夫,也不是从人的精子库领回一份精源自己使用。
它需要在卫生健康部门批准的辅助性生殖医院中完成,供精来自有资质的人的精子库,受者夫妻需经医学评估,知情同意及相应的伦理过程。
丈夫真正面临的第一句话,可以很简单:“孩子没有你的遗传基因,但他是我们一起决定迎接、一起养育的孩子”。
这句话不避讳血缘关系,也没有将父亲缩小为一份基因研究报告。
很多夫妻在争执的时候,会将“不是亲生”直接视为“不是我孩子”,这实际上将遗传关系,法律关系以及家庭关系混淆在一起。
供精生下的孩子,遗传上父系来源为捐精者,母亲与孩子存在遗传关系,丈夫是经过共同的知情同意,一同进入助孕过程并肩负起家庭养育的一方。
具体法律身份与医疗文书需以婚姻状况,登记材料及现行规定作为依据,不能以口头承诺代替手续
谈血缘前,先说明谁知道、何时知道、如何保存这件事情,反而比反复问捐精者长得如何更重要。
人类的精子库是由捐精者的身份保密以及供受双方进行双盲管理的,受者一般不会获取可识别捐精者个人信息,捐精者也不可直接指定接收者。
医疗机构按供精管理规定使用冷冻样品,并对捐精者做健康筛查,医学评估及相关检查。
精源使用还受精源的使用限制、捐精次数的限制和信息管理的要求限制,不是给家庭带来神秘感,而是减少近亲婚配与遗传的风险。
因此,丈夫不能将孩子的出生视为“某个陌生的男人进入我们家庭”。
合规过程中,捐精者不是家庭成员,也不参加孩子的日常生活和法律监护。
但这并不意味着夫妻可以压下所有的疑惑。
有的丈夫怕孩子将来问“我是谁”,有的妈妈怕丈夫在吵架中拿血缘说事,还有人怕家里的老人从病史,长相或血型中看出来。
这些担忧都是真实的,但是解决的办法并不是通过非正规渠道去打听捐精者,也不能用地下供精或者个人直供精满足所谓知情的需求。
非正规途径避开人类精子库的资质,筛查,冷冻样本的管理与监管,健康风险,亲子争议以及个人信息的泄露都无法保证。

夫妻之间要谈的是,能否在意见一致之后共同承担责任,而非要求另一方马上表现得毫不顾忌。
如果老公只是说“我得时间消化”,这和拒绝一起担任父亲角色不一样。
可以将问题分开来问,例如:他担忧的是遗传问题,孩子未来知情权,家庭成员反应,还是自己的位置。
对于这些问题,医疗人员可以解释供精过程,筛查范围及精源管理,心理或者伦理咨询可以帮夫妻解决关系压力,但不能代替夫妻的替代意愿。
知情同意并非签完字即结束。
供精受孕前,夫妻应知道治疗方式,精源来源,保密规则,可能风险及相关责任,并由正规医疗机构留存医疗与同意材料;
如果一方明显不知情,被胁迫或不能真正表达意愿的时候被推进流程,这样的家庭决策本身就不稳定。
至于是否要告诉孩子,现行的制度并没有将每个家庭的交流方式简单地规定为同一种答案。
但是父母要知道,个人健康史,出生信息,家庭信任不同,不能将“保密”视为永远无法面对。
孩子长大以后如果有疑问,父母最好根据真实的医疗记录与专家意见沟通,不要临时改变捐精者身份,也不要将责任推到人类精子库里。
涉及到个人信息的时候,还应当遵守个人的信息保护以及医疗隐私的要求,不能将捐精者的资料、孩子出生信息随便发到群聊或者网络上。
我认为,丈夫最应该确认的并不是孩子是否像我,而是自己能否接受这件事情不会因一次受精而自行消失。
妈妈也不应该将“我怀孕生下来的”作为压抑丈夫的怀疑理由。
双方都可怕,但是不能一方面共同签署了知情同意书,另一方面在事后将供精经历当作攻击对手的武器。
判断一段婚姻是否可以进入供精阶段,可以看两条信号。
一是夫妻是否在正规的医疗机构中各自表达自己的意愿,另一个是分歧时是否回到文件,咨询与共同决定,而非寻求捐精者或避开监管。
血缘只能问孩子是否有遗传关系,而不能单独问谁在孩子身上承担父母的责任。
但是这句话只有当夫妻双方都明白事实、愿意负责的时候,才是安慰。
本文仅作为公益健康的科普,不构成医疗建议,任何医疗活动请到卫健委批准的正规医院(人精子库)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