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精子库:家人知情的问题,将担心拆解一条条答。
家人知道不是问题,而是捐精的一方、接受供精的夫妻一方、将来是否告知子女三个不同的问题。
先做判断:现行的制度要求当事人充分的知情同意以及精源的信息保密,并没有规定每个家属都要知道。
如果说是捐精者,报名,筛查,签订知情同意时,主体为捐精者自己。
人类的精子库会对健康状况,遗传风险,样本使用,随访以及保密要求予以告知,捐精者需自行决定。
父母,配偶或者其他亲属一般不是捐精过程中共同申请人,也不会因为家人而自然获取捐精者体检资料,筛查结果或者精源来源。
这并不意味着家人永远不知道。
捐精的人可以自己告诉家人,但是不能将精子库的个人信息,受者信息或者样本流向私下进行交换。
精子库是双盲保密的,关键是捐精者和受精者之间不可以自行识别,联系或者指定的交易。
家人如果怕捐精影响婚姻,继承或日后的身份关系,应该分开看。
捐精行为并不意味着建立亲密关系,供精出生的子女法律关系也并非依靠捐精者和受者的私下约定而确定。
但这些问题涉及婚姻关系,人格权益以及家庭内部的信任,不能仅凭一句话“法律上没有关系”打消现实的顾虑。
如果说是接受供精的夫妻,首先要知道的是接受了辅助生殖的夫妇本人,而不是将决定交由父母或者兄弟姐妹来做。
医疗机构说明供精技术安排,已知风险,替代方案,保密原则及可能涉及伦理问题,并对符合条件当事人进行知情同意;
家属可陪同沟通,也可在当事人的同意范围内参与,但陪同不代表成年人签名。
涉及到个人健康,婚姻,生育以及遗传信息的时候,医疗机构还应当遵循个人信息的保护以及病历资料的管理。
因此,父母要知道精源是从哪里来的,往往要求机构破除双盲和保密的制度。
他们知道正规供精的流程,精子库资质,设立审批,监管与伦理审查,但不能因此问捐精者的身份。
有的家庭真正担忧的不是“是否要告诉家里人”,而是“将来家里人知道了会不会对孩子进行区别对待。
这是家庭沟通的问题,机构可以通过知情同意与遗传咨询等方式提示风险,但不能代替家庭决定什么时候、如何告知。

是否告诉父母,通常没有一个适合所有家庭的一致答案。
首先要看父母是否参与治疗,照顾以及费用安排,然后看他们是否尊重当事人隐私和孩子权益。
如果治疗没有开始,夫妻可以先到正规人类的精子库或者经过审批的辅助性生殖医院咨询告知范围,并问清家属是否参与。
如果已经开始治疗,不能因家人反对而转而寻求个人供精或者地下途径。
非正规的供精受到双盲,筛查,样本追踪以及精源使用的上限等制度的保护,健康风险以及法律风险均由相关人员来承担。
对捐精者而言,家人知情也可能导致个人信息泄漏。
精子库的工作人员不得向无关亲属透露捐精者的资料,捐精者本人不得通过网络发送可识别捐精的经历、检查结果或样本。
如果出现泄露、引诱签字、拒绝使用信息的情况,应当先向所在的机构管理部门报告,也可向卫生健康的行政部门提出投诉。
如果怀疑是非法买卖的精源,冒用身份或者绕过筛查,应当向卫生健康部门或者有关执法部门反映,而不是自行找当事人进行对质。
还要区分知情与同意。
家人知道此事,并不意味着家人可以代为成年人供精或者捐精。
同样,家人不知道,也并不意味着医疗机构可省略对实际的接受治疗者知情同意;
对于未成年人或者无民事能力人或者特殊医疗的情况,授权和告知应当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机构流程来进行处理,不可以照搬普通的成年人。
至于将来能否告知通过供精生育的子女,这是家庭的长期安排,并非精子库能够代替完成的法律程序。
家长应当将重点放置在孩子知情权,心理承受力,家庭关系以及可获取的医学信息之上,不要对孩子说一个机构不能保证“绝对不会发现”。
判断一个家人是否需要知道,可以问三个。
他是否属于接受治疗或者捐精的法定被告人,他是否需依法签署同意书,他承担实际照顾或者治疗决策的责任。
如果三个问题不是,一般更接近于家庭沟通的选择,而非精子库强制告知的对象。
真正需警惕的信号是,机构要求透露无关亲属隐私或有人承诺可绕过资质,筛查与双盲直接排精源。
这时首先核实人类精子库的资质与审批信息,然后以国家卫健委和省级卫健行政部门的现行文件作为依据。
本文仅作为公益健康的科普,不构成医疗建议,所有医疗活动请到卫健委批准的正规医院(人精子库)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