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精子库:家人的知情问题,一次家里吵架。
家里为了供精助孕是否告诉父母而吵架,往往并不是谁更加尊重家人,而是将三种不同知情的问题混在一起。
捐精者身份保密,接受供精夫妻需依法达成知情同意,夫妻之外父母兄弟不当然拥有知道精源来源的权。
这三件事儿放在一起吃饭,最容易将医疗决定,个人隐私与家庭情感混在一起。
首先说一下人类精子库的一端。
人类的精子库并非提供个人的精子中介,也不允许捐精者与受者见面。
依据人类精子库的管理办法和相关的技术规范,捐精者需经健康检查,遗传评估及必要实验室筛查,精源需经采集,处理,冷冻保存及复核等管理。
供精由有相应资质辅助生殖医院负责,精子库资质,设立审批,年检及日常监管,分别落实在卫生健康的行政管理以及机构内部的质量管理方面。
双盲与保密的关键,并非刻意排除家庭,而是防止捐精者,受者与后代之间产生不可控的身份关联。
因此,父母要知道捐精的人是谁,来自哪里,长什么样子,一般不可以因为是家属而要求人类的精子库或者医院提供。
机构也不得将受者夫妻就诊资料,精源信息及出生资料随意告知亲属。
这并不是一句话“家里人不必知道”可以概括的,而是个人的信息保护,医疗保密以及供精管理所形成的界限。
争吵中最常见的一层,是夫妻双方是否共同决定?
供精包括受精方式,遗传来源,妊娠以及未来的家庭关系,接受治疗一方不能排除另一方,也不能脱离知情同意,将供精视为普通检查或者用药。
医疗机构按照人类辅助性生殖技术的管理要求核对相关材料,由接受辅助的生殖服务夫妻办理相应知情同意事宜。
具体材料及签署流程,各地及不同机构有执行差异,请以卫生健康部门审批正规的医疗机构为准。

如果一方同意,问题不在父母是否知道,而在于夫妻间是否有真实、充分、自愿的共同选择。
父母、成人兄弟姐妹或其他亲属,原则上并非供精治疗同意者。
他们可以说担心,也可以在照顾、经济与家庭安排方面提出意见,但是不能替有权利接受治疗夫妻签名,也不能要求精子库提供捐精者或者受者的身份证明。
有些家庭怕不告诉老人,会被误解为欺骗。
这个担忧可以理解,但是法律上知情同意不代表将所有的医疗隐私向全体亲属公布。
是否告知父母,一般是夫妻对于家庭关系与隐私界限的选择,前提是不能以隐瞒代替配偶的共同知情,也不能为安抚亲属要求机构违背双盲与保密原则。
另外一个更难说的问题是将来是否要告知通过供精生出的孩子。
现行的供精管理重视捐精者及受者资料保密,精源使用也受管理规范的约束,如防止同一个捐精者无限使用和相关使用上限的要求。
但是“父母什么时候告诉孩子出生的事实”并不能等同于“将捐精者的身份交付给孩子。
这涉及到家庭沟通,未成年人的利益,个人隐私以及未来法律政策的变化,现行的公开文件没有为每个家庭制定一个统一的话术与时间表。
可以肯定的是,任何人都不能通过非正规途径打听捐精者,也不能用地下的供精或者个人直接的供精去满足所谓的知情。
无正规渠道无人类精子库筛查,冷冻样品追溯,精源使用限制及监管记录,发生健康,亲子或者隐私争议时,相关权益也难以受到法律保护
家里再吵架,先把问题分成三个来问。
是谁需要得到知情同意,答案一般是接受治疗夫妻。
谁的身份要保密,答案是捐精者及受者的资料。
谁可以从机构获取信息,不能听家中谁声音大,要看本人的授权,法定依据以及机构的合规程序。
若争议仍未结束,请将具体问题转至正规的辅助生殖医院及人类精子库中,向工作人员讲清现行政策,保密边界及签字环节,勿以亲戚口中“听闻”代替正式文件
本文仅作为公益健康的科普,不构成医疗建议,所有医疗活动请到卫健委批准的正规医院(人精子库)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