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捐精的原因是怕熟人认出来。
这个担心不算多余,但它往往并非停止捐精的理由,关键在于人类精子库如何保护捐精者的身份,捐精者已走到哪一步。
正规的人类精子库有供精管理的双盲与保密要求,受者家庭一般不清楚捐精者是谁,捐精者也不清楚精源最后用在哪一个家庭。
根据制度设计,捐精者姓名,身份证件,联系方式,筛查资料及精液样本应由有资质机构管理,不得个人直接联络受者。
因此,熟人通过外貌、职业或者籍贯将人“认出”,并非正规流程中的事情。
但是保密并不意味着可以承诺现实中的百分的百无识别风险,特别是捐精者担忧的不仅仅是医院是否泄露,而是将来社会环境发生变化后,信息能否被间接拼接出来。
大家通常将这件事理解为匿名捐精,制度更为准确地强调了身份保密,双盲管理以及知情同意等。
为何会传为绝对匿名,是由于以前人们主要担忧纸质档案的泄露,现在还需要考虑到网络信息,亲属关系以及商业基因的检测可能的间接识别。
这不代表精子库可以公开捐精者的信息,也不代表任何人都可以通过基因结果查到供精的来源。
它说明了,任何医疗保险制度都必须在现有的法律、技术与管理条件下进行,不能将“保密”视为一种脱离实际的绝对保障。
捐精者若因害怕被熟人识别而停止,首先要区分自己是否停止了后续的捐精,还是希望已提供冷冻样本不再进行供精使用。
在进行筛查、获得知情同意和提交样本之后,样本将依据人类精子库的基本标准以及技术规范来进行检测,冷冻保存,复核以及管理。
是否能够撤回,不能仅仅听从工作人员的口头解释,还要看本人签名的知情同意书、样本的状况和当地精子库的现行规则。
已批准供精并配发冷冻样本的一般情况下,并不能简单地解释为捐精者可以随时追回,因为他们可能已进入辅助的生殖医疗程序。
如果仅仅停止以后再捐精的话,捐精者应当向原人类的精子库提交正式申请,由机构核实身份,记录申请并通知现有样本及后续管理。
这个动作并不代表可以查询受访者是谁,也不代表要求机构供应已完成供精家庭的信息。
正规机构并不会因捐精者表达担忧而将受者资料,使用地点或者出生子女的信息反向告知捐精者。

反之,受者家庭也无法绕开人类精子库,要求知道捐精者姓名,住址,单位或其他可识别个人信息。
这里的熟人认出可能来自另外一层担忧,即孩子长大后和捐精者或者亲属在现实中偶遇。
供精管理设置精源的使用上限,捐精次数的上限等控制标准,目的是减少同一精源在众多家庭里使用而导致近亲婚配的风险。
具体上限及执行方式请以国家卫健委和省级卫健委发布的现行规定为准,各地落实情况不能以网络传言为准。
人类的精子库还需要设立审批和监管,机构运行包括样本保存,身份编码,质量控制,信息管理,年检及伦理审查等。
这些要求并非是为了为捐精者提供一种身份曝光的保障,而是为了使精源可追溯,使用过程可查,责任主体可确定。
如果是个人的信息泄露,责任判断取决于是谁收集,保存,使用或者传播了信息,是否违背了知情同意以及个人信息的保护。
可能涉及到人类精子库,辅助生殖医院以及具体的工作人员管理责任,不能简单归因于捐精者本身,也不能将受者家庭视为泄露源。
捐精者签署文件之前,最应该问问自己的身份信息是由谁保管的、样本怎么编码的、哪些情况下能停止后续的捐精、已经使用的样本怎样处理的,以及发生了信息安全事故之后向谁反映的。
这些问题要在知情同意的时候得到说明,而不是在捐精者恐惧之后才临时找到答案。
要是工作人员说“绝对不会有任何人认出来”,这个说法本身就是不严谨的。
更好的说法是,正规机构按保密,双盲,最小必要的使用以及授权管理的原则来处理身份信息,但是任何一个信息系统不应该是超过制度能力的保证。
停止捐精并不意味着捐精的人做错了什么事情,个人在了解样本状况和制度之后决定不再进行捐精,是值得尊重的选择
同样,准备捐精者也不能光听“流程正常”四个字,而应阅读正规文件,确认机构具备精子库资质,避免通过个体介绍,网络中介或者地下渠道获取精源。
无正规渠道无双盲,筛查,冷冻样品质控及精源使用限制,身份暴露,健康风险及法律责任均无保障。
判定一个机构值不值得信任,可以先看其是否经过卫生健康部门批准,然后看工作人员是否对保密规则,知情同意,停止申请以及样本管理做出书面说明;
如果只是口头承诺,或要求捐精者直接向个人提供样本,则应停止相关的安排,并向所在地的卫生健康部门反馈。
怕被熟人看出来,可以作为停止以后捐精的理由,但是否会影响进入供精过程的样本,需要回到签署的文件和现行的管理规定中去确认。